每一种民居形式都是从低级向高级逐渐升华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都带有鲜明的地域或民族特征。豫西地坑院建筑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厚,充分反映豫西地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文化特征。保护这种民居形式,也就是保护中华民族从远古到现代不间断的物质记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居住条件也正逐步发生巨大变革。人们逐渐从地下走向地上,地坑院正被一座座砖瓦房所替代,尤其是年轻人更把地坑院看作是贫穷的体现,地坑院这种弥足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正从人们的视野中逐渐消失。现在陕县塬上最晚的地坑院是19世纪80年代初建造的。因为很多地坑院没有人居住,地下村落正在加速消亡。我们在人马寨村了解到,在2000年前,该村还几乎没有砖瓦房,大家都住在地坑院内,而现在住在地坑院内的村民只剩1/5,地坑院也消失了五六十个。地坑院如果有人居住,能保持一二百年,一旦废弃很快就会倒塌。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地坑院的抢救与保护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不少著名学者、民俗专家也都在积极献计献策,当地政府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保护措施。现在陕县庙上村地坑院已被确定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部门正在积极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标准,当地政府也正在为进一步保护开发利用民居地坑院加大各项工作力度。
1 地坑院民居保护原则
1)整体保护原则
地坑院民居村落“见树不见村,进村不见房,闻声不见人”的景象最为独特,因此保护地坑院最重要的就要从整体村落空间上进行保护。地坑院保护性建设既要有利于突出其主体景观特色和地方特色,又能构成乡村旅游特有的农家田园风情,使游客感到舒适、自然、和谐。所有的人工设施宜小不宜大,宜低不宜高,宜藏不宜露,要注意和当地景观的有机结合,也要避免部分城市化倾向的发生。
2)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
在当代经济社会大潮下,只注重保护不注重开发,不注重经济效益,不为村民谋生存的纯粹的民居建筑保存是行不通的。且民居最吸引人的,不只是建筑本身,更是居住在建筑里面的人们的生活。平遥、丽江引人之处也在于此。人们居住和生活,展现一种既有历史痕迹又有现实状态的美好场景。这样的建筑不是静态的,也不是死寂的,人的生活充盈着它,历史与文化在这里循环往复,不是定格与凝滞,而是持续与发展。
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思想快速转变、物质流通方便的社会,单纯要求村民居住他们不愿意居住的地坑院是不合理的,必需给他们提供一个既居住舒适又能创造经济效益,还要让他们在思想上认为是先进的有发展前途的新地坑院模式,才能有效地促进地坑院保护、发展。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地坑院景观资源是珍贵的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该以有效保护为前提。开发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有利于分期建设和逐步实施,注重开发序列与开发强度,尤其要摆正经济利益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着眼全局,着眼长远,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2 保护方法探讨
1)政府参与,积极引导
保护地坑院需要当地政府因势利导,规划管理,也需要加强宣传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把地坑院保护工作做好。地坑院记载着当地的文化和历史,应该予以保留,但全部保留也不现实,可以针对典型的村庄加以保护。对成片集中、数量较多的地坑院不要急于毁填,在与国家大的土地政策不相冲突的原则指导下,引导居民将地坑保留下来,以便将来进行合理管理和修缮,达到保护甚至将来开发的目的。
2)合理规划,选择性保护
保护分两个层次进行,村落层面和单体层面。
村落层面。在陕县塬上,地坑院村落分布比较广泛,但有的村落地坑院保存完整,有的则基本上填埋完毕,剩下的也是没人居住且占用土地的危院。因此地坑院村落保护要在整体上合理规划,有选择地保护地坑院村落,使这些村落在整体上是一个系统且便于发展旅游。
单体建筑层面。在确定进行有效保护的村落里面,地坑院的状况也是各不相同的,需要进行整体村落规划,有选择地保护、修缮。需要保护的包括:时间比较久远的;建筑质量比较好的;对村落地坑院格局具有重要组成意义的;现在仍然有人居住的等等。需要填掉的包括:即将坍塌的,处在村落较为孤立位置的等等。
3)发展特色旅游
地坑院作为较小的民居建筑类型,在旅游市场竞争中,分量还是比较薄弱的。单独一个地坑院村落,是形不成旅游的。最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规模效应,旅游的人们不可能单单为了一个地坑院村落来这里旅游。因此要发展区域旅游,对整个区域进行旅游规划,把地坑院观光作为旅游线路中“建筑文化”环节进行处理较为现实。
“真实性是乡土建筑保护的根本要求”。传统窑居村落的保护应为开发性保护。窑居修复后应继续鼓励村民在里面居住生活,不应单纯为保护而保护,歪曲了乡土建筑的基本价值。窑居村落向游人展示的不仅是建筑自身,还应包括当地的传统文化、生活习惯、风俗民情等。利用传统窑居聚落开发旅游业,不可避免要进行新的建设,这就要求保护工作者必须谨慎地进行新建筑的规划、设计,保护新、旧建筑的协调一致。还应特别注意保护和美化村落周围的自然环境景观,传统窑居聚落与自然环境的紧密联系是其重要的特点之一。要完整地保护一个村落,就应该重视它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以及“风水”。因此,应注意适当扩大保护区的建设规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