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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使人杀外甥 只为诗作署名权

2012/5/9 15:07:18 点击数: 【字体:


    说来你也许不信,当舅舅的把自己的外甥杀了,只是为了一首诗。

    行凶杀人,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会发生的事情。而至亲骨肉,夺命相残,虽比较稀见,但此类刑事案件,未必不会发生。可为了这个无论如何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杀人,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

    在俄国,有通过决斗,想杀死对方,而自己却被对方杀死的诗人;在中国,有先拿斧头,杀死情人,然后又举起斧头,把自己砍死的诗人。这两位采取极端手段的诗人,情之所至,犹可理解。但唐代这位诗人舅舅,为一首诗的署名权,把同是诗人的外甥,置之死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翻开《全唐诗》,卷五十一,宋之问有一首《有所思》,卷八十二,刘希夷有一首《代悲白头翁》,除了第三句,宋的“深闺女儿惜颜色”,与刘的“洛阳女儿好颜色”,有三个字的微小变通外,其余悉皆相同。依拙见,就这点改动而言,名气大的宋之问,比较造作,远不如名气小的刘希夷,比较自然。正是这首诗,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段悬案,一桩出了人命案的笔墨官司。

 据元人辛文房撰《唐才子传》,这个宋之问,就是刘希夷的舅舅。

 自古以来,文学上的流派之争,门户之见,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如果文人像大熊猫一样,是珍稀动物,躲藏在深山密林之中,不通来往,肯定没有太多的是非。然而,称之为文坛的这块地方,常常有很多自我感觉好的文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最好,都认为别人不如他好,于是,白眼相向,互不相能,针尖麦芒,各不退让。打过来,打过去,真是好不热闹。

    曹丕在《典论》里分析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即使再好的作品,再大的作家,也不是无可挑剔的。他还说:作家难免“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暗于自见,谓己为贤”,因此,一些观点偏狭的作家诗人,意气用事,各较短长,彼此顶杠,信口雌黄的风气,也就是不以为奇的毛病了,于是,曹丕发明了“文人相轻”说,便成了数千年来的定论。

    文人相轻,很可能成为文学较量的激化剂,似应提倡。但这种文学上的较量,一旦远离文学本身,借助于文学以外的种种手段,以达到压倒对手的目的,而成为文学的强者,结果,无非如宋之问收拾刘希夷那样,终究要遭到历史的嘲笑。

 刘希夷,是个不太走运的诗人,《全唐诗》有他的一段记载:

    “希夷善琵琶,尝为《白头吟》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乃更作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复似向谶矣!’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希夷,而以白头翁之篇为己作。至今有载此篇在《之问集》中者。”

   《全唐诗》是官方出版物,“或云”这两个字,就很有政府新闻发言人那种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口吻。文人笔下的《唐才子传》,这段史实,就写得率直真实,爱憎分明了。他说:“希夷天赋俊爽,才情如此,想其事业勋名,何所不至?孰谓奇蹇之运,遭逢恶人,寸禄不沾,长怀顿挫,斯才高而见忌者也。贾生悼长沙之屈,祢衡痛江夏之来,倏焉折首,无何殒命。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所较者轻,所失者重,玉迸松摧,良可惜也。况于骨肉相残者乎?”

    真实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这个年青人苦思瞑想,写出了这首诗后,多少有些情不自禁,就拿去给宋之问看,想讨个好。他忘了他舅舅也是个诗人,而且还是有名气的老诗人,这可坏菜了。人一老,就容易倚老卖老,所以,老诗人,老作家,老演员,老交际花,有其可尊可敬之处,也有其可嫌可厌之处。你除了向他鞠躬外,万万不可招惹他。因为,他要张嘴,你没法听而不闻,他要伸手,你没法视而不见。所以,上海话里的“老娘舅”,其实是一句貌似恭谨的贬义词。现在,这位挺麻烦,挺不好对付的老先生,让刘希夷摊上了。

    至少,他应该晓得,这位老娘舅,基本上是个马屁精呀!只不过因为此人甚不讲究口腔卫生,那时,又找不到什么口香糖,可以稍稍遮住口臭,因此,女皇武则天对他不感兴趣,何况他并非小白脸。他拍不上武则天,退而求其次,拍武则天的情人张易之。大唐王朝,是个诗歌王朝,张易之做了莫明其妙的“控鹤史”这个官,总是有两首诗临场朗诵才是。宋之问就是凭借写诗献媚,以此混饭吃的。当娘舅的一看外甥这首好诗,连呼精彩;尤其“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一联,让他拍案叫绝,“真亏你想得出来。”接着,便拉下那张老脸,对刘希夷说,“我的贤外甥啊,你的这首诗就留在我这里吧?”

 “舅舅,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还用问,此诗以后就算是舅舅的作品了。”

    “那怎么行!”刘希夷不甘心被他仗势强蛮的舅舅蹂躏,说什么不给老诗人这个面子。《唐才子传》载:“舅宋之问苦爱后一联,知其未传于人,恳求之,许而竟不与。之问怒其诳己,使奴以土囊压杀于别舍,时未及三十,人悉怜之。”

    起初,我不大相信野史所说,后来,细细琢磨宋之问一生不怎么光明磊落的行状,倒也有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新唐书》载他“倾心媚附(武后宠幸的)张易之”,“至为易之奉溺器。”《旧唐书》载他“及易之等败,左迁陇州参军,未几逃归,还匿于洛阳人张仲之家。仲子与驸马都尉王同皎等谋杀武三思,之问令兄子发其事以自赎,及同皎等获罪,起之问为鸿胪主薄,由此深为义士所讥。”从他捧着尿壶,尾随权贵的表演看,从他背叛朋友,出卖灵魂的行径看,把自己的外甥干掉,夺得这首诗的版权,并不是不可能的。

    “文人相轻”一旦到了“文人相嫉”的地步,尤其那些才情不如人,功力不如人,又不甘心不如人,更不服气不如人,一定要在文坛上出个头,露个脸的诗人,作家,评论家,以及什么也不是的文学活动家,恰巧手中握有一点权力,拥有一点本钱,在嫉妒心的邪念驱使下,便可能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干掉对手了。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隋炀帝了。这个花花公子,酒色财气,香车美人,没有他所不拥有的,可他并不满足。觉得自己在文学的声望上,他还未能拔尖领先,登峰造极,而且,居然还有不逊于他的,或稍胜于他的,那还得了?据唐人刘所著的《隋唐嘉话》:“炀帝善属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隶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燕衔泥’否?”又,“炀帝为《燕歌行》,文士皆和。著作郎王胄独不下帝,帝每衔之,胄竟坐此见害,而诵其警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语耶?”

    其实,宋之问已经获得了为上司,为领导,捧尿壶随侍左右的光荣,说明他在权力场中,既是能够出入客厅,也是能够进得卧室的核心人物。尿壶只有一个,犹如官印只有一枚,让你拿着,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信任?而随着这种不避隐私的信任,将会有什么样的灿烂前景,肯定是不可限量的了。我估计,当他捧着那骚烘烘的尿壶,随控鹤史张易之身后走过来,一脸骄矜之色,是可想而知的。从当代那些捧尿壶的同行表情,以今观古,大概八九不离十。

    看来,文人的胃口还是真够大的,鱼和熊掌,哪个都不想落,这个尿壶诗人,一定要把自己的外甥弄死,是不是受到隋炀帝杀薛道衡和王胄的启发?不得而知。但是,杨广杀掉文学对手以后,第一,他的诗就写得有长进,独占鳌头了吗?第二,他一只手能掩住当时人的嘴,能挡得住历史的判决吗?

    文人相轻,或许无妨,文人相嫉,而且搞小动作或大动作,便是切戒的事情了。若真像隋炀帝或宋之问那样干掉自己的文学对手,也许你有可能赢得一时,但是你却百分百地失掉了永远,算算这笔账,也许会感到划不来的。【原标题:舅舅使人杀外甥 只为诗作署名权】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环球星岛网 作者:李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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