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簋外,该墓还出土有3件公作敔鼎(图11)和二件伯盨。其中鼎的铭文与簋相同,形制与散伯车父鼎、禹鼎相似,纹样也相同或大致相同。盨的形制、纹样酷似于(注:“蓼”去“艹”)生盨与伯窥父盨。以上对比之器皆属夷、厉时期,因此M95的年代也应大抵与之同时,最晚当不晚于厉王时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厉王时期的十一月敔簋铭文(《大系》图98,录92)中也有一位名叫敔的人,他曾在一次追击讨伐来犯成周之敌--南淮夷的战役中荣立战功而受到过周王的重赏。鉴于他与公作敔簋的敔所处时代相同,并且同为当时名流,一位是著名军事将领,一位是应国国君继承者,再者应国位于成周洛阳之南,地近江淮一带的南淮夷故地,因而我们有理由判断,二者的敔应同为一个人。周王命敔追伐南淮夷,显然是将南征之命授于应国,正如将东征之命命于鲁(明公簋《三代》6·49)、北伐之命于燕(大保簋《三代》8·41)的情形一样,皆因其受命国与周边敌人相距较近之故。
铭文中的公当为应公,是应国君主应侯的尊称。敔可能是应公的后代,所以对先君用尊称,敔还是M95的墓主人,其活动年代从簋的形制、纹样、铭文推断,当在西周厉王时期。【原标题:应国墓地有铭铜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