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兴,1954年生,南阳淅川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兼任河南经济学会副会长、河南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河南省优秀专家。 1981年底毕业于新乡师院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 1991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科技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 1981-1988年在洛阳师范专科学校任教; 1991-1996年底在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工作; 1996年底至今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工作,先后被评为副研究员、研究员。到省社科院以来,主要从事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研究方向为科学思想方法论和河南可持续发展。先后承担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河南省软科学规划课题3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项,地方、企业委托研究课题10多项。因长年奔走于全省各地,宣讲党的创新理论,普及社会科学理论,被河南人誉为“中原第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