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遗产是城市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城市成长的轨迹,反映了城市的蜕变和升华。如何保护好工业遗产?在今年年初的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杨学华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议案”,呼吁加大对工业遗产的保护。日前,市文物部门对议案作出答复。
建议 确定保护规划细则,分层级保护
2015年,市规划部门对我市近现代工业遗存现况进行了普查。根据《扬州市志》《扬州工业交通志》等史料记载,上世纪80年代之前的企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约有172家,通过普查目前尚有遗存的工业企业仅为78处,结合扬州工业发展历史特征,其中具有保护价值的工业遗存为24处。
“我市近现代工业遗产数量虽然不多,但对研究扬州的城市历史文化、现代工业进程等有重要的价值。”杨学华等市人大代表认为,目前我市许多有价值的工业遗存正面临不可逆的拆毁,大量珍贵档案在流失,尽快开展工业遗产的认定和抢救性整理非常重要,工业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
在调查的基础上,杨学华等市人大代表建议,要在对全市域工业遗产进行普查的基础上,确定保护规划范围、内容和时间表,分层级加以保护,并将各县(市、区)也列入范围,列出相关名录,要对规划部门已列出的24处工业遗存由文物与规划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鉴定,根据其实际价值明确纳入文保体系或历史建筑保护体系,明确保护要求。要通过规划审批以及批后管理等方面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利用。
答复 将对首批24处工业遗产进行论证
市文物部门日前对议案作出答复称,本世纪初,在古运河畔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经多次调查论证,扬州麦粉厂(大楼)得以原址保存保护,我市工业遗产的保护逐步提上议事日程。2015年,市财政拨付工业遗产保护专项研究经费,由市规划部门牵头对我市近现代工业遗存状况进行普查,并最终选定24处工业遗存作为扬州市区第一批工业遗产。
据了解,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我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一批保存状况较好、价值等级较高的工业遗产被列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市规划部门推荐的24处工业遗存中,其中扬州麦粉厂(大楼)2008年已公布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推荐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谢馥春旧址(扬州谢馥春日用化妆品厂)、邵伯粮库、江苏油田真武真6井等三处工业遗产在2011年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蚕种场、陆顺兴布厂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点,2014年公布为扬州市首批历史建筑。
文物部门在答复中透露,今后将会同市规划部门,组织文保专家对首批24处市区工业遗产进行论证,针对符合条件、专家推荐的工业遗产,提请市政府再次公布一批工业类文物保护单位,争取纳入文保体系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