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平
当前,作为湖南省地方民间曲艺文化代表之一的澧县“鼓书” 应如何依法、科学地进行保护?带着这个问题,湖南省文化志愿服务专家工作室于近日特邀省曲艺界知名专家学者,对澧县鼓书的保护传承进行了实地考察。
澧县曲艺形式众多,尤以“澧州五鼓”(大鼓、说鼓、渔鼓、对鼓、三棒鼓)盛名,并且分别列入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大鼓为第一批国家级名录项目“鼓盆歌”的扩展项目。
近年来,常德市连续举办了8届“鼓王擂台赛”,澧县、临澧、石门、津市等县区轮番举办澧水鼓王赛、沅水鼓王赛,参赛艺人达380多人次,产生了39位“鼓王”,观众累计达30万人次。全市鼓书艺人从过去20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000多人,自发组成的演唱队伍从过去40多支发展到现在的100多支。在澧县、临澧等地的一些街道社区和集镇村庄,“鼓书”茶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也让当地许多鼓书艺人变成了“明星”。其中还涌现了一批“70后”“80后”“90后”的鼓书新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说唱艺人青黄不接的断层现状,提高了鼓书艺人的社会地位、节目的创作演出水平,“鼓书” 的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也得到相应改善。
考察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与问题,如,重申报、轻保护,重一时的活动效应、忽视保护传承长效机制的建设,相关保护、扶持政策缺乏顶层设计和科学统筹等。澧县澧阳镇街道黄桥书场演出场所,由一对年过七旬的李姓夫妇经营,书场设施简陋,年久失修,但人气很旺。李师傅说,他们经营书场已有18年,一直坚持每人2元的低票价,演出由一男一女两位艺人自愿搭档。李师傅得知专家一行是来调研的,反复说,他们老两口的最大的心愿就是政府能拨一笔款,维修书场漏雨的屋顶。书场与鼓书艺人演出收入实行“四六开”,或“三七开”分成。而大坪乡大杨村一户农家演出点,是受邀到别人家里操办丧事的家庭式演出,演出分上半场,演出费是每场2000元至3000元。笔者认为,活跃在田间地头、书场、农家的这样一批民间鼓书艺人经年累月地“跑场”演出,根本无力自觉履行传承责任,精心培养下一代传人。口头传承的文化遗产,无论从艺术形式本体,还是从民间艺人个人来说,都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珍稀资源,目前澧县民间鼓书艺人这种“高消耗、低回报”粗放式的生产演出交易模式实际上已渐显后继乏力,不利于鼓书本身的保护传承、转型升级。
那么政府作为承担保护本土传统文化遗产责任的主导,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发展地方民间艺术?专家学者们认为,应探索建立一种依法科学保护的新常态,即:科学规划,依法保护,统筹制定鼓书保护传承的近、中、长期规划;构建沅水、澧水流域鼓书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区域内实施整体性保护、活态保护;综合应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手段,建构文化生态的政策保护体系;既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又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既要在形式上保持原生态,又要在内容上创新;在合理利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发挥市场配置保护资源的作用;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动态的保护绩效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