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昨天对外公布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北京市皇城历史文化街区等30个街区入选。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文物保护法》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界定是:法定保护的区域,学术上叫“历史地段”。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两部门将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对由于保护管理工作不力,致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价值受到破坏、已经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撤销其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称号。
此外,两部门要求各地积极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激发街区活力,延续街区风貌,坚决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
历史文化街区重在保护外观的整体风貌,不但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其间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有其特有的社区文化,不能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内容,保存文化多样性。这就要维护社区传统,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中国正式提出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在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指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应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是保护历史遗产的重要举措,从此形成了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