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海南记者张钺)8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文体厅了解到,该厅近日结束了对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的德才和传承实绩的考核考察工作,触犯国家法律的省级非遗传承人杨某某被取消了传承人资格。
据海南省文体厅非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以来,海南省公布了两批共86名非遗传承人,其中14名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此次考核考察的对象为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主要考核考察传承人在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的,继续保留名誉,并发放传承活动补助经费,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的,还给予奖励。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不予发放下年度传承活动补助经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其传承人资格,并取消其所享受的一切待遇,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记者了解到,这次被海南省文体厅取消传承人资格的杨某某,系海南省海口市人。2010年5月,杨某某被认定为海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海南八音器乐”的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