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内的老街(李佳霖 摄)
“愿意住在古城内的多是老年人。年轻人大多愿意搬出来,住高楼大厦。”6月24日,在平遥古城,生于此长于此的刘平对记者说:“就拿古城内对机动车限行来说,有车的住在城里面很不方便。”
平遥古城,这座始建于西周宣王时期(公元前827年—公元前782年),有着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众多头衔的2800年古城,与其他大多数古城一样,面临着保护遗产价值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之间的矛盾。
6月24日,由同济大学编制、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和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资助的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环境治理导则正式对外发布。在发布会上,与会专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
古城内的传统民居是古城文化精髓的主要载体。平遥县县长曹治胜透露,平遥古城内现有3797处传统民居,仅有400处保存完好。不少传统民居因年久失修,面临倒塌的危险。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邵甬参与了导则的编制工作。她说,上世纪80年代,阮仪三先生通过编制古城保护规划,使平遥实现了“新旧城分开发展”的模式,开启了平遥古城的保护工作,也使得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地城市大发展、大破坏的浪潮中得以保全。
“然而,随着古城知名度提高,日益发达的旅游业改变了传统院落的功能,而且由于缺乏制度和资金的支持,传统民居长期缺乏保养,居住条件恶劣,其修缮又缺少现代科学保护理念和技术的支撑和指导。”邵甬认为,平遥古城的传统民居和环境景观面临着威胁。
“在参与编制《平遥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管理规划》时,我用了很诗意的一句话:‘让生活绽放在院落中’来表达规划的目标,这既是对传统民居保护的要求,同时也是对传统民居现代化、舒适化的回应。针对这类‘活着的遗产地’,遗产保护与民生改善必须兼顾,这既可以避免遗产的人为破坏,也可以保证遗产地的活力和文化真正得到传承,避免成为一座空城、博物馆城和纯粹的旅游城。”邵甬说。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居历史城镇承受了一系列新的压力,比如城镇扩张和密度的增加,对地方感、城镇肌理完整性、社区身份认同的潜在破坏。因此,保护其中的历史建筑、提升居民的居住条件构成了活态城镇遗产的核心价值。”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部门主管卡贝丝说。
“历史建筑的保护非常重要,但是如果缺少对居民不断变化的生活需求的清晰认识,则不是保护历史城镇的有效手段。”卡贝丝表示,对于居民来说,他们需要履行作为遗产地长期守护者的职责,同时在保护的过程中也有提高自身生活需求的要求。所以,遗产的保护和居民生活需求之间的平衡是确保历史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据了解,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环境治理导则针对平遥古城内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传统民居院落的修缮、保养等日常行为进行引导,建立传统民居修缮和环境整治的申报、设计和施工的管理机制。卡贝丝希望,通过导则,让平遥居民和当地政府充分认识到历史城镇的重要性,为居民和当地政府介绍从申请、执行到评估的工作流程以及促进传统民居适用性再利用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