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长城遗址
2013/7/26 11:29: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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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南省文物局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核定公布了河南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共9处,分别是:新密市魏长城遗址、鲁山县楚长城遗址、南召县楚长城遗址、叶县楚长城遗址、方城县楚长城遗址、舞钢市楚长城遗址、泌阳县楚长城遗址、驻马店市楚长城遗址、桐柏县楚长城遗址。
长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河南省境内长城主要为战国时期的魏长城、赵长城、楚长城。2007年以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河南专门成立了长城调查队进行深入细致调查,调查结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认定。河南省政府也高度重视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长城保护条例》“长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认定之日起1年内,将本行政区域内已认定的长城依法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及时将河南长城文化遗产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文物资源丰富,是国务院确立的“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这些年河南省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与创新。随着河南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使得又一批文化遗存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范围。(原标题:河南省政府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长城遗址)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河南文化产业网(201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