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河南记者张莹莹)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河南文物事业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到2020年,全面摸清文物资源状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安全设施齐全、运行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文物安全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意见》强调,要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因建设工程确需迁移、拆除的,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手续。高度重视城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
《意见》指出,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同时,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先行试点,在履行公益服务职能、保护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合作,设计生产高品位的文化创意产品,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领军单位和产品品牌。鼓励企业通过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努力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此外,《意见》就保障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作出要求: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对文物资源密集区的财政支持方式,在土地置换、容积率补偿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创新文物保护体制和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