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预示着被列入传统村落名录并不是永久性的,一旦保护不力,就将面临被摘牌的危险,这样的退出机制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长远来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节省财政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需要资金作为保障。入选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将会得到中央财政300万元资金支持,再加上地方配套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可以说一个入选村落将会获得一笔不少的资金,其中一大部分是财政资金。入选村落如果不能做好保护发展规划,甚至在保护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把传统村落破坏了,那么对于财政资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浪费,不仅不能起到资金保障作用,反而不利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传统村落退出机制的建立,将符合退出条件的村落排除出名录,将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二是有利于传统村落文化传承。《规定》中明确“传统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几近消失,对文化传承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予警示。文化是传统村落的“灵魂”,一旦文化价值失去,传统村落就会变得有形无魂,保护和发展的价值就会丧失很多。传统村落退出机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地方政府部门、村集体以及房屋拥有者等相关利益主体在保护和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让传统村落的“灵魂”不丢,给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保障。
三是有利于传统村落活态传承。《规定》中明确“空心化极其严重,对村落活态传承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予警示。村落的空心化问题是乡村发展中的一个普遍问题,对于传统村落而言,一方面是普遍性的人口外流导致的空心化,另一方面是保护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发展旅游时,因整村搬迁和置换改造,导致村庄中原有的生活形态被改变或者消失,造成了村落的空心化。传统村落空心化会导致“村味”消失,逐渐演变为没有生活形态的物质化村落,将极大影响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降低传统村落的价值。传统村落退出机制的建立,将活态传承作为重要考量指标,会对入选名录的村落和即将参选村落的历史价值和生活价值起到一定保护作用,让传统村落的生活生产方式等生活形态更好地保护下来。
四是有利于传统村落建筑风貌延续。《规定》中明确“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村落保护价值比申报时大幅下降的;传统格局或整体风貌与申报时相比出现较大程度破坏,但仍具备一定保护价值的”应予警示。传统村落的价值很大一部分体现在其建筑材质、建筑风格和整体风貌上,比如房屋本体上的木雕、砖雕、石雕、彩绘一旦遭遇破坏,则是传统村落的巨大损失。有些传统村路依山傍水,与自然相得益彰,如果周边的山水等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或者村子的整体格局发生改变,就将失去传统村落的历史特色和风貌。退出机制的建立,让传统村落在保护和发展过程中,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建筑风貌的价值,为传统村落有形的文化遗产提供了保护伞。
五是有利于扩大传统村落保护群体。《规定》中明确指出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实名举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就意味着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将会拥有更多的监督群体,也为广大传统村落居民和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着浓厚兴趣的团体和个人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契机,让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举措更加透明化,保护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