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各地积极致力于让文物活起来,文物展览、研究传播和文创产品开发如火如荼,博物馆在广泛实施免费开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进程中,加快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越来越多的博物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逐步升级为4A、5A级景区,促进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支撑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独特优势日益显现。于是,一些文化遗产资源富集,博物馆数量增长快、集聚效应强的城市,以及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和大众旅游目的地城市,纷纷提出了建设“博物馆之城”、“博物馆之都”的命题,或在有关论坛、研讨活动中对其规划思路展开探索;或组织课题、进行调研,在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发展规划及行业(部门)文件中屡屡提及。
毫无疑问,建设“博物馆城”是一项关乎文化发展正能量的举措,既是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民众生活的需要,也是城市历史文脉优势、传统文化闪光点和文化自信的反映,对于促进地方文博事业发展更是一件大事、好事。但若细加考量,其中却有不少问题需要辨析。
首先,建设××之城,应特指××事业或产业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十分突出(譬如国际上著名的音乐之都维也纳、啤酒之都慕尼黑,国内著名的大庆石油城、铁都鞍山等),一是意味着它在城市中的密集度高、集聚效应强,业界公认,享誉面广;二是指它在城市优势品牌、形象标志的树立和宣传上拥有鲜明特征;三是表现为它在城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而建设×× 之都,定位似应高于建设××之城,××事业或产业的相关资源、人才、投入、产出规模要更大,密度要更高,吸纳、汇聚效应也要更强,同时还应在全国同一事业或产业领域具有核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名副其实的博物馆之城、之都,亦同此理。
其次,建设“博物馆城”,需要在博物馆的藏品资源、机构数量、发展规模、建设质量、社会作用特别是服务人口的数量比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或具备一定的量级摸样。譬如,所有登记在册、建成开放的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均应具备一些基本的共性特质:一是要有一定的某门类藏品体系和收藏规模;二是要有固定的场馆设施;三是要有常设陈列展览和长效的开放服务;四是要拥有稳定的运行保障和财力支撑;五是要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以及尽可能强的研究成果和文化传播能力。又如,博物馆在城市中的集聚度,可由多少人口拥有一座博物馆来衡量,我国2016年末登记在册的博物馆为4873个,平均约28万多人拥有一座博物馆,远低于欧美博物馆发达国家数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的发展水平,在我国人口大国的国情下建设的“博物馆城”,其博物馆服务人口的数量比恐至少也要达到每10万人以下就能拥有一座博物馆的水准。
第三,建设“博物馆城”,不仅要有博物馆数量、规模等硬实力上的要求,还要有博物馆品质及发展环境上的软实力支撑。一是要把“博物馆城”的建设作为一项全民支持、共建共享的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党委总揽、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而不能仅仅作为某届政府、某位领导或文物、旅游等一两个行业、部门的事务,国土、规划、城建、交通、环保、发改、财税等部门都要积极支持,形成合力;二是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扭转领导更迭、人走政息的痼疾,将建设“博物馆城”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专项规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措施,倾全市之力,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务求必成(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的“中国博物馆小镇”建设堪称这方面的成功范例,可资研究借鉴);三是要着力补齐软实力的短板,大力营造有利于博物馆发展的公序良俗和社会氛围,包括提升博物馆的资源基础、专业品质和服务能力,使博物馆在城市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城市品位的象征,在广大民众中普及博物馆文化、增强博物馆意识和文明素养等。
总之,建设“博物馆城”既需要多方共识、积极作为,又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既需要总体谋划、目标引领,更需要求真务实、强力保障。“博物馆之城”、“博物馆之都”的名号热词,需要充分研究,谨提慎用,不应该只是戴在城市名头上的时髦光环,更不应该只是一时间的热度、热衷或心血来潮,而应该在“仰望星空”的同时,更加注重“脚踏实地”,在适宜的发展阶段和一定的资源基础上、保障条件下,科学命题、审慎决策,找准路径、精准发力。如是,则“博物馆城”的建设将不会仅仅停留在规划文件的纸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