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府长期坚持“使最广大民众平等享受文化”的执政理念,有效推动文化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在此过程中,法国文化艺术设施成为此项工作的重要抓手。
认证成政府布局法宝
法国的文化设施分布广泛,布局较为合理。如法国建有近1.7万座图书馆(站),80%以上的民众可在其居住的市镇图书馆借阅图书;法国有1100多家剧院,74%的民众从家到剧院的距离不到20分钟。
法国文化部通过资助、授牌等方式对这些文化机构等予以支持并加以引导,明确机构配备、技术指标、票价制定等要求,强化被授牌机构的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法国3000多个博物馆中,有1200多家被认定、授予“法国博物馆”称号,要求其在作品收藏和展出方面具有公益性质。2014年,“法国博物馆”共接待6500万人次参观者,地方当代艺术基金和艺术中心共接待3600万人次参观者。法国纳入注册或分类级别的历史古迹有4.36万座,有100座被认定为“国家级古迹”。2014年,这100座古迹迎来了超1000万人次参观者。
此外,法国政府认定了70家“国家剧院”、38家“戏剧中心”、123个“签约剧场”、86个“现代音乐厅”和17家“流行音乐厅”,这些认证机构与众多私人剧院和350个马戏节、街头艺术节为法国公众提供了跨门类、多样化的艺术表演活动。2014年底,在全国2020家电影院中,法国政府认定其中1089家为“艺术与实验影院”,占全国银幕的40%。
法国还建有450所音乐、舞蹈和戏剧学院,培养专业艺术人才,并向业余艺术爱好者开放。
文化机构“地方分权”
法国中央政府还采取多种方式与地方政府合作,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共同丰富广大民众的文化生活。
法国各级政府都对文化项目予以支持,市镇是最基层最活跃的文化活动出资方。各级政府通过建设剧院、博物馆、文化之家等文化基础设施来建立立体文化网络。
政府鼓励通过文化机构“地方分权”方式加大对偏远地区文化建设投入,促成蓬皮杜中心、卢浮宫等位于首都巴黎的国家级博物馆在经济落后的外省地区开设分馆,受到公众欢迎。法国各文化机构还通过每年举办遗产日、博物馆之夜、音乐节和每月一天博物馆免费日等方式吸引弱势群体和远离文化的人群接触文化。
法国中央政府与各地区签署《文化发展协议》,并在各地设立地方文化事务局,以监督国家文化政策在地方的实行,并调动地方积极性、利用各地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如通过颁发“艺术和历史城市和地区”(数量已达181个)、“20世纪遗产”(2900个)等称号,法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实施遗产建筑保护和宣传计划,建设相关文化机构,吸引民众参与相关文化活动,听取民众对文化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