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河南洛阳市级非遗名录项目开始申报
2013/10/24 16:59:5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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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河南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透露,洛阳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将持续至8月31日。
什么样的项目才能申请加入市级非遗名录呢?市非遗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被推荐项目应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具有突出历史、文化和科学等方面价值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有展现地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体或社会生活区域内世代传承并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必须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即日起至8月31日,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申报:洛阳市辖区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市级代表作项目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上报;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非遗代表作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汇总、筛选后,提出推荐名单,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报。同时,申报主体不是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市直属单位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在地区同意后,将组织专家对选定项目进行论证,论证后的项目直接向市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后,拟订入选市级代表作名录,报请市政府公布。咨询电话:64853528。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洛阳晚报 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