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新息县同时发生了两起恶性案件:城南有人抢劫杀人,城北有妇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贾彪亲自去办案,随行的文书认为抢劫杀人社会危害性大,就要把他领到城南去,贾彪愤怒地斥责文书说:“盗贼谋财害命,这在常理之中,母亲杀害子女,这是违背天理的事!”于是他驱车去了城北,查验了案情,判了那个妇女的罪。城南那个谋财害命的强盗听说此事后,非常惭愧内疚,让人把自己反绑了,到县衙去自首。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百姓都深受感动。
贾彪办案的故事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充满人情味的法律观,即凝聚着人间亲情的伦理道德规范是人生之根本,远远超过一切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律服务于礼治,屈从于人情。这便是中国古代统治者以情破法,行“法外之仁”的依据所在。【原标题:贾彪办案充满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