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湖龟铃目字铭文
自笔者和李学勤教授等合作撰写的《The earliest writing? Sign use in the seventh millennium BC at Jiahu,HenanProvince,China》一文最近在英国Antiquity杂志发表之后,引起国内外一些媒体的关注,国外感兴趣的学者在《科学》网站还进行了讨论,BBS还专文报道了讨论情况,作为贾湖遗址发掘的主持者和贾湖契刻符号的主要发现者,我觉得有义务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陈述和澄清。
1、贾湖遗址的重要发现
位于河南省舞阳县沙河之滨的贾湖史前聚落遗址,是一处距今约9000—7800年的新石器时代前期遗址,文化内涵十分丰富。1983—2001年,曾先后进行了7次科学发掘,揭露面积2600多平方米,发现房址、窖穴、陶窑、墓葬、兽坑、壕沟等各种遗迹近千处,陶、石、骨器等各种质料的遗物数千件,特别是大量的栽培粳稻、30余支多音阶鹤骨笛和出现于贾湖二、三期文化的距今8600—7800年的10余个契刻而成的符号,更为学术界所重视,我们认为这些契刻符号具有原始文字性质。贾湖人发达的宗教文化和音乐文化,是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作后盾的。贾湖所在地区,具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贾湖人又有发达的稻作农业,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动物类食品和植物类食品,也为巫师阶层的形成和精神文化的创造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丰富,为原始文字的产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贾湖原始文字便应运而生了,从而奠定了汉字8000多年的基础。
2、8000年前的甲骨契刻符号是中国文字起源的依据
我们在龟甲、骨器、石器、陶器上发现了10多例契刻符号,除了在骨笛上所见的设计音孔时的刻记和契刻骨板上的单道刻记外,可以确认的契刻符号共发现有17例。其中龟甲有9例,骨器上3例,石器上2例,陶器上3例。
这17例契刻符号,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有龟甲4例,骨器3例,石器、陶器各1例,共9例,占所发现契刻符号的一半以上。此类符号从其形状上分析都具有多笔画组成的组合结构,其中应蕴含着契刻者的某种意图,记录了一件特定事情,因之,应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
第二类3例。契刻在石颜料块或陶坠上,不排除作戳记之用的可能。
第三类数量也较多,但均在龟甲上契刻,共5例,为横或竖的一道或两道直向刻痕,明显为有意所为,与半坡、姜寨的同类陶文刻符相似,可能具有记数的性质,如是则应为计数类符号。
由于贾湖刻符部分刻于龟甲上,刻符龟甲又出自墓葬,且多为8个一组,故自然使人联想至《周易》的八卦。
贾湖龟甲刻划符号有以下几个值得重视的特点:
●符号多刻在龟甲的明显位置应该是为了便于看到;
●符号似乎暗示了龟甲的放置方向;
●在同一墓龟甲中,有时有一个以上刻有符号,符号并不相同,说明符号不是墓主个人的标记;
●在同一龟甲上,有时出现两个刻划符号。
●符号比较有象形性,如眼形、门户形,很像后世的文字。过去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刻划符号,例如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符号,极少有象形的;大汶口文化陶器和良渚文化陶器、玉器的符号,则象形因素较多,从而不少学者认为是原始文字。就这一点而言,贾湖这些符号确与文字接近。
学者们注意贾湖龟甲符号,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在龟甲上刻出符号,有似于殷墟时期在龟甲上刻写文字。近年考古研究已经指出,对龟的神秘性的信仰在中国源远流长。贾湖墓葬的龟甲中,多与石子同出,证明是一种原始的占卜工具,在占卜的方式上虽与商代的灼卜不同,其基于对龟灵的信仰则是一致的。龟甲占卜可能有传袭的关系,刻划符号是否与后来的文字有关,不是不应该考虑的。
贾湖原始文字发表之后,许多学者都曾试图进行解读。由于这些符号过于抽象,目前还不便对之进行臆猜,但都具有一定的形,应记录了当时的主人一定的寓义,应是可以肯定的。而义是要用语言来解读的,因之也应有对应的语言。若如此,这些刻符就具备了文字的形、音、义的基本条件。尽管它大多只是单字,但已具备了文字的基本功能。所以,笔者认为称其为原始文字,或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当是可以成立的。
与西方的拼音文字不同,汉字是由笔划为基本书写单位构成的,它的笔划走势和框架结构,表现了汉字的基本特征。汉字的组合方式是拼合式,先由笔划组字根,再构成合体字。从汉字的组织结构上看,它是由三个层次组成的。
第一个层次是笔划,如点、横、竖、撇、捺、勾、折等。
第二个层次为构件,这些构件就是字根,目前电脑操作中的五笔字形输入法,就是以这些字根来拆字的,如匕、十、刀、乙、儿、厶等。由这些字根组合成大量的汉字。
第三个层次为合成字,如基、着、学、深、和、加等。如先由撇、竖组成立人,再加“匕”,即成“化”字;由三点组成水旁,再加“工”,即组成“江”字,如此等等。从此可看出,汉字是有三级结构,这是汉字独有的特性。
我们再来看贾湖刻符,它和后来的甲骨文、金文和现代的汉字一样,从书写特征看也有3个结构层次,贾湖契刻与商代甲骨文是一致的,因为同样刻在坚硬甲骨等物体上,笔划遒劲,撇折有矩。与现代汉字相比,书写的特点也基本一致,如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先里后外等等。如若不照这些笔顺来写,不但写起来困难,也难以写好,这是汉字的特性使然。因之也可以说,贾湖刻符也是现代汉字书法艺术的滥觞。
从以上分析可知,贾湖契刻符号与汉字的基本结构、组合方式、书写特征都是一致的,汉字的基础在8000年的贾湖时期已经奠定,贾湖刻符的性质及与汉字起源的关系则是不言而喻的了。
像任何事物的产生一样,文字的起源与发展也有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决不可能一蹴而就,由某一位圣人灵机一动,一夜之间就创造出成熟的文字。同时,文字的发明应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有其经济的、技术的、文化的、思想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的。目前学术界公认的成熟汉字是商代“甲骨文”,但甲骨文的发展水平决非其初始阶段,在它之前肯定已有相当成熟的文字出现。甲骨文看似文字发展史上的一个突变,但这是不合逻辑的,就像是传说中的老子,生下来就长有白胡子。我们现在虽然暂时还没有发现早于商代甲骨文的大量的成熟文字,但并不意味着甲骨文就是突然出现的,这种现象可能与甲骨文之前的文字的载体和埋藏条件有关。
纵观文字起源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应有4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即物件记事阶段,其形式有实物记事、结绳记事等。在中国古籍文献中,就有较多关于结绳记事的记载,如《周易·系辞下传》中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等等。
第二个阶段:即图形记事阶段。在第一阶段的记事方法不能满足人们经济、交流和精神的需要时,人们迫切需要新的记事方法,图形记事便是这个阶段的代表,它是以图画的方式记录一个事件,可见到的形式有大量岩画等。另外就是契刻的标记。契刻的目的主要是用来记录数目。汉朝刘熙在《释名·释书契》中说:“契,刻也,刻识其数也。”清楚的说明契就是刻,契刻的目的是帮助记忆数目。因为人们订立契约关系时,数目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争端的因素。于是,人们就用契刻的方法,将数目用一定的线条作符号,刻在竹片或木片上,作为双方的“契约”。这就是古时的“契”。后来人们把契从中间分开,分作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以二者吻合为凭。古代的契上刻得是数目,主要用来作债务的凭证。《尚书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結绳之政。”司马贞补《史記·三皇本紀》:“太昊、伏羲氏造书契,以代結绳之政。”这些记载应是对这个阶段记事方法的追记,考古发掘也屡有类似遗物出土,如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契刻牛肋骨和上述第三类刻符、甘肃省西宁县周家寨出土的仰韶期遗址的骨契图形等。
第三个阶段可称为语段文字阶段,即用一个表意符号或一组抽象的图画来记录一句话或一件事情,这类材料在考古发掘中发现很多,我国新石器时代各文化普遍有所发现,包括上述的贾湖第一类刻符为代表的同时期刻符,及部分仰韶时代诸文化刻符、彩符和大汶口文化陶尊符号等。这种语段文字具有一定的文字功能,因而具备了文字的一些特征,如记事,交流和记录语言等,但还不是成熟的文字。从目前材料来看,前仰韶时代已经进入了这一阶段,即距今8600年之后。
第四阶段为成熟的文字阶段,依其特征可称为语词文字阶段,即一个符号只发一个音,这种符号同时具备了形、义、音三种特征,真正成为记录语言的符号,人们可以根据交流、记录的不同需要随意组合这些符号,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充分表达人们的意愿,并在使用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语法和发言规则。从此,真正意义上的文字产生了。在我国,目前所知商代的甲骨文便已处于这个阶段。
另需指出的是,每个新的阶段开始之后,原有各个阶段的记事方式并不会自然退出历史舞台,而是程度不同地继续存在着,被各个地方、各个不同阶层的人们所利用,继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
3、贾湖契刻符号发现的重要学术意义及今后工作重点
贾湖的契刻符号,是世界上可能与文字关联的符号中出现最早的,年代早到公元前第七千纪。如果我们放眼世界,如被一些学者认为与苏美尔文字的发明有关的粘土tokens,其简素的一种已上溯到公元前第八千纪。但与此相比,实际上贾湖符号与文字的相似性要更大得多。因此,贾湖契刻符号一经公布,就引起国内外相关学者的关注,如《科学》网站报道说,“在南方的伊拉克于5200年前出现文字之后2000年,中国出现了文字。但是一个由中国和美国学者组成的研究小组如今提出,文字在中国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缓慢而长期的发展过程,其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令人惊讶的8000年前。他们研究认为,在河南省的新石器时代墓穴中发现的龟壳上的契刻痕迹,是最终演变为汉字体系的已知最早的前身,并且它们很有可能用来完成一些萨满教的仪式。”“或许找到促使中国文字发展的理由比了解中国文字发展的过程更能引起学者们的兴趣。与比自身早4000年的贾湖遗址一样,很多商朝的文字也是在龟壳上发现的。这一证据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龟壳就已用来进行占卜活动了。”
香港中文大学的饶宗颐先生曾对贾湖刻符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文章中细致地对每一个符号进行了考证,并提出“贾湖刻符对汉字来源的关键性问题,提供了崭新的资料。”有学者认为,贾湖契刻符号的发现“为商代甲骨文的历史源头探索提供了可靠的的证据”,“这不但是到目前为止新发现的我国最早的甲骨契刻符号,也是至今我国年代最早的文字前形式。”
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古文字学家葛英会也认为“这些符号应该是一种原始文字。”
彝族学者朱琚元根据古彝族文字与这些符号进行对比,发现它们之间居然有许多共同之处。其中刻在一件柄形石器上的4个符号,用古彝文不但能够成功的释读,其意义也似乎与这件器物的用途极其相符。不仅如此,朱琚元还认为贾湖遗址出土的一些器物,与彝族地区的一些用品也有类似之处。
处于语段文字阶段的材料,在我国考古发掘中发现很多,我国新石器时代各文化普遍有所发现,已知载体有陶、石、骨、甲等,已知自贾湖契刻符号到商代甲骨文与文字相关的材料相当丰富,至少到龙山时代已有成篇可读的文字出现,需对之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而使用更为方便又不易保存的载体如竹木、布帛、树皮等有字材料,更应在今后的考古发掘中,给予高度的重视。
汉字由语段文字阶段发展到语词文字阶段,从现有资料来看,自贾湖契刻符号到商代甲骨文,至少经历了5000多年的历程,成熟的商代甲骨文之所以被认为是突然出现,主要原因很可能是载体的变化,寻找这类过渡阶段的文字载体,是解决汉字起源之谜的主要途径,应是我们考古工作者今后的努力方向之一。
4、关于外国学者的异议
贾湖契刻符号发现之后,不少学者对此持审慎态度。其原因除贾湖大多为单字外,主要是因为贾湖遗址距今9000—7800年的年代,早于安阳甲骨文四、五千年,居然有与安阳甲骨文特征如此接近的字型,如上述书写对象、书写方式,字体组合和基本字形结构等都基本一致,确实让人难以置信。但如果对贾湖文化的总体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考察,就会发现,贾湖人发明并使用原始文字不仅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是顺理成章的。贾湖契刻符号和商代甲骨文的载体都是当时巫师的占卜工具——龟壳,字体结构相同,部分字形相似,这就是我们认为贾湖契刻符号应是汉字起源漫长历程中重要一环的主要证据。
汉字是中国的国粹,它经历了与西方拼音文字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它发展的阶段性是西方学者用研究拼音文字的起源与发展的理论所无法解释的,因此也就无法理解。如据《科学》网站上报道,一些西方学者对在最新一期《古代》(Antiquity)杂志上进行的广泛讨论持怀疑态度。美国波士顿大学的考古学家Robert Murowchick就抱怨说:“这里并没什么新东西。他和其它一些学者拒绝接受这些看似简单的几何符号与早期的文字存在某种必然联系的观点。”一些学者认为这“纯粹是一派胡言”。Murowchick就表示,“文字的发展当然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没有证据显示这些龟壳就是其中关键的一环。”但历史是多姿多彩的,文字的产生也绝非一线单传,我们不了解这位波士顿大学考古学家罗勃特Murowchick先生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学者是否认识汉字,但至少他关于汉字起源的议论纯粹是一派胡言!它可以不同意我们的观点,可以写出文章与我们讨论,但把他的观点强加于人,与他的观点不符就斥为“纯粹是一派胡言”,颇具西部牛仔的作派,就像“罚人吃肉”的故事一样荒唐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