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的邘邰村与与博爱县大新庄村分处丹水两岸,两村相距七、八公里,宗教信仰各异,双方建立“社亲”,缘于500多年前的一场官司。
相传明正德年间,河内邘邰村人氏陈我捷(汉族)在陵川县衙任知县巧救河内回族老乡,回族群众派人备礼到一河之隔的邘邰村致谢,去人得知两村大庙皆奉“二仙奶奶”,倍感惊喜,双方族人商议,结为社亲。春节请戏慰问,社日祭拜走访。自此两村族不分回汉,姓不分张王,尊俗重义,谦和礼让;遇难相助,喜乐共享;世代相传,沿续至今。
2015年,被列为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