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是贵族后裔?不同于一般农民领袖
2014/3/13 11:57:26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1年2月的最后一天,我到芒砀山采访。
陈胜死后,就葬于芒砀山。
巍巍芒砀山,风起云扬之地,其主峰西南麓,陈胜王陵园就坐落于此。
霏霏细雨中,芒砀山景区的罗帅经理陪着我走在山道之上。“都说芒砀山有秦汉遗风,这是很有道理的。从陈胜起,刘邦斩蛇、梁孝王陵都在芒砀山区,一脉相承。”罗帅领着我,蜿蜒走过,来到陈胜王陵园。
在陵区山门门口,安放着陈胜青铜雕塑。陈胜一手持剑,一手挥舞,非常威武。
罗帅告诉我,2005年9月,芒砀山景区对陈胜墓进行了大规模修葺,将陵区面积扩大到两万平方米,到2006年的5月1日才对外开放。
现在的陈胜王陵园格外气派,足以和陈胜的王者身份相匹配。
走入陵园,山门两侧有一副隶书对联:“起垄亩以举戌徒,威扬天下,名垂天下。近小人而疏君子,孤家千秋,悲剧千秋。”
山门匾额为行楷“陈胜王陵”四个大字,为河南省书协原副主席、著名书法家王澄先生书写。
整个陵园面南背北,从山门进去,过前殿、主殿,就是陈胜的墓冢。
主殿内,刻有省内诸多书法名人为纪念陈胜所撰写的对联。我仔细研读了这些对联,较为喜爱的是由郑州市老年诗词协会副会长杨嘉仁所撰的那副:“倡义反秦,六个月张楚纵横,烈烈初尝鸿鹄志。成仁启汉,两千年行香断续,悠悠长吊隐王灵。”
陈胜死后,谥号为隐王。
《谥法》云:怀情不尽曰隐。
陈胜首义大泽,然功败垂成,身死小人之手,其位不终,但陈胜六个月的起义毕竟承前启后,一个“隐”字可谓涵盖陈胜一生的贡献。
鸿鹄之志无须过度拔高
从山门进入主殿,殿内是十组雕塑与图画展示,内容为陈胜的生平事迹,分别为:辍耕垄上、鱼腹帛书、篝火狐鸣、揭竿起义、攻克陈城、主力西征、恼杀同乡、倾力守城、惨遭杀害、长眠芒砀。
我站在“辍耕垄上”的图画前仔细打量,依稀记得教科书中的插图也大致如此:田间垄上,陈胜和一帮农民畅谈。主角当然是陈胜,周围的一帮泥腿子兄弟都在聆听他非常有名的两句话“苟富贵,勿相忘”和“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这也是《史记》中留给我们的励志故事之一。
对于陈胜,我是很仰慕的,但对于这组故事,却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读到陈胜的“垄上之叹”,人们总是要把这两句话拆开来阐述。把“苟富贵,勿相忘”与陈胜后来杀同乡相对比,以此证明陈胜忘本;而“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则用来证明陈胜自小胸怀大志。
陈胜真的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吗?我怀疑。
《史记•陈涉世家》是这么说的: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苟富贵,勿相忘”,是陈胜在垄上耕田之余发出的感慨。勿相忘,意思是大家不要互相忘记,但考虑其时语境来看,总觉得陈胜此话更多的意思是你们别忘了我。如果陈胜早已胸怀大志,那应该直截了当地说:“等我富贵了,绝不会忘了你们这些穷兄弟。”
仔细品味陈胜的胸怀大志,总觉得这种理想离“鸿鹄之志”似乎还有点距离。陈胜的“鸿鹄之志”并不是后来轰轰烈烈地打响推翻暴秦的第一枪,而是“富贵”而已。
但因为后来的壮举,陈胜的当官发财梦被拔高了很多。平心而论,陈胜那时的梦想不过是做个有钱有势的人,并没有到达拯救天下农民的境界。
如果陈胜要求“富贵”就算是“鸿鹄之志”的话,那刘邦和项羽见到秦始皇出巡的皇帝派头,一个惊呼:“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一个叫板:“彼可取而代也。”岂不是超级鸿鹄之志?
坦率地说,陈胜年轻时只是一位很有想法的农民,相比其他只惦记“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农友,他有“富贵”之梦,他敢想,后来敢做,这就足够了。
过分地拔高这位农民,恐怕陈胜自己也承受不起,尽管他后来当了王。
陈胜是贵族后裔?
既然陈胜领导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后人谈起陈胜的身份,都会不自觉地想,陈胜当然是农民了,司马迁就说他当过雇农。
其实,司马迁只是说陈胜当过雇农,没有说他一直是雇农。陈胜耕过地,确实当过农民,这是他的职业身份之一,但他的政治身份就非常模糊了。
2006年,二月河先生在游览陈胜墓时就曾疑惑:如果陈胜出身贫农或雇农,怎么会有名,还有字,还能冒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化的话。二月河先生认为:“就算是经过了文言修饰,就这个言语去琢磨,他似乎家庭背景不简单。”
最后,二月河先生的答案是:“他应该是楚国亡命流徙避祸的家庭里出来的。”
作为文学家,二月河的看法在史学界很有共鸣——史学界确有陈胜出身“贵族后裔”的说法。
《史记》中屡次提到陈胜的身份是“闾左”。“闾左”是指秦代在政治上遭受处分、社会上受到歧视的一些人,被强制迁徙他乡,指定居住在闾里的左边,因而被称为“闾左”。战国秦汉时期,习俗尚右,即以右为上,豪强权贵邸宅都在闾里右边,当时有“强宗豪右”和“闾左贫民”对应。
贾谊的《过秦论》透露了一个信息:“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
按照秦帝国的法律,“迁”原是一种政治刑事处分,即流放之意。例如商鞅就认为议论法令“便”与“不便”的人为“乱民”,“尽迁之于边城”(《史记•商君列传》)。“秦末世,迁不轨之民于南阳。”(《货殖列传》)
“迁”的对象一般是亡国贵族后裔、“不轨之民”和某些刑事犯。陈胜属于哪一种,目前尚无文献为证。但综合陈胜的一些言行来看,这位有名有字,且对军事、历史了解都不同于一般民众的农民起义领袖,很可能是陈国贵族后裔。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卢南乔先生、苏诚鉴先生等人都持类似观点,并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
陈胜的军旅生涯
和连“富贵”都不敢去想的农友相比,陈胜还是很有追求的。尽管他的这个“鸿鹄之志”未必像后人拔高的那样高大,但毕竟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
我们也大可不必去嘲讽陈胜那些没有追求的老乡,因为在那个时代,富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秦一代,自商鞅变法后,就以耕战立国。秦帝国的老百姓一生下来只有两种选择:耕种和打仗。选择耕种,是不太可能有富贵的;要想富贵,只能去参军打仗。
秦国推行武功封爵法,“商君之法,斩一首者爵一级”(《韩非子•定法篇》)。按军功授爵,军功越大,授予的爵位越高,赐给的田宅越多。很多贫苦农民通过军功就可以得到爵位和被赐予田宅,从而上升为军功地主。
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是个雇农,但“少时”之后,就选择了参军,并且屡立战功。在大泽乡起义时,陈胜和战友吴广已经升为秦军中的低级军官。
这恐怕和很多人的想象出入很大:陈胜应该是被抓去戍边的老百姓才对,怎么一眨眼成了军官呢?
没错,司马迁就是这么写的:“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史记•陈涉世家》)
这句话的意思是,秦二世元年七月,政府征发贫苦农民九百人到渔阳戍边,陈胜、吴广作为屯长随行。屯长看上去是个类似队长、保长之类的小官——抓几百个壮丁,挑俩听话的赏个“屯长”当当,让群众斗群众。
其实不然。据《后汉书•百官志》云:“屯长一人,比二百石”。由于汉承秦制,秦军中的屯长,大致是俸禄二百石、有编制的正式军官。
《韩非子•定法篇》说:“商君之法,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如此推算,屯长至少应该是四级爵位。也就是说,陈胜参军后,已经是杀过4个敌人,或者立过相当于杀4个敌人的战功。
秦代设立了二十级的军功爵位,屯长大致相当于今天连排长之类的下级军官。
由于缺乏史料,我们无法得知陈胜是如何取得军功并晋升为屯长的,但在两千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暴雨瓢泼,一股暗流正在涌动。
正是两位屯长——陈胜和吴广,在那个雨夜慷慨激昂,揭竿而起,动摇了一个强大帝国的根基。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