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我省有73项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全国有15个省份在“非遗”保护方面的年投入高达千万元,我省今年才从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非遗”保护再次提上议程。
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说,虽然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滥用、过度开发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大量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目前全国有15个省份在“非遗”保护方面年投入达千万元,我省财政厅从2010年开始设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100万元,今年增加到200万元。
对于各地散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国家级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补助,其他省份也相应给予每年2000~5000元不等的补助,而我省一直是个空白,十分不利于传承人的培养。
此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享受政府规定的传承人补助,传承人要依法向他人提供其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原始资料文献、实物、场所等,并获得相应报酬。(记者 齐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