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印象河南网 >> 文化遗产 >> 文遗动态 >> 浏览文章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成法 明年起施行

2013/10/14 17:06:35 点击数: 【字体:


    9月26日下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本《条例》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更多报道】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9月26日下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郑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通过了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完成各项议程后,郭庚茂作重要讲话。他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部条例都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入宣传,领会好立法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折不扣地把这三部法规落实好、执行好,努力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几经审议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本次表决通过成法,对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来说是一件重要大事,全省的非遗保护工作上升到了法制渠道,更有利于促进和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从2014年1月1日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享受人民政府规定的传承人补助费,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传承人。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河南文化网 2013-09-26
0
相关信息 没有记录!
著名人物 没有记录!
精彩展示 没有记录!
评论区
友情链接 商都网 中国网河南频道 印象河南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 河南豫剧网 河南省书画网 中国越调网 中国古曲网 博雅特产网 福客网 中国戏剧网 中国土特产网 河南自驾旅游网 中华姓氏网 中国旅游网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网 族谱录 文化遗产网 梨园网 河洛大鼓网 剪纸皮影网 中国国家艺术网 庆阳民俗文化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