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约670年)唐初白话诗僧。卫州黎阳(今河南浚县)人。原名梵天,生平、家世均不详。诗歌以说理议论为主,多据佛理教义以劝诫世人行善止恶,对世态人情多讽刺和揶揄,对社会问题间或涉及。多数作品思想消极,格调不高。语言浅近,通俗幽默,常寓生活哲理于嘲谐戏谑之间。艺术上比较粗糙,但对认识初唐社会和研究白话诗的发展有一定参考价值。对初唐盛行的典雅骈俪诗风有一定冲击作用。原有集,已佚。有今人整理本《王梵志诗校辑》,收诗348首。
《桂苑丛谈》和《太平广记》卷八十二《王梵志》都说他生于隋代,为黎阳城东人王德祖从枯树中发现收养的,“七岁能语”,“作诗讽人,甚有义旨”。敦煌写本《王道祭杨筠文》又说他是“通玄学士”。约可考知他的创作活动主要在初唐。据胡适、郑振铎、张锡厚等人考证[1],梵志约生活在六世纪末至七世纪中下叶,享年80有余。他生于殷富之家。幼年时,家有奴婢,生活充裕闲适,读过儒家经典和诗书。隋末战乱,家道中衰,仅剩薄田10亩。为家计生活,他农忙种田,农闲外出经商。唐初,繁重赋税和天灾,迫使梵志家产破败,以致穷愁潦倒,被迫做雇工、帮工。他曾做过监铸官,廉洁奉公,以孟尝君自况,但任期未满即被革职。梵志有五男二女,但子女不孝,使他晚年生活无着,成了“身无一物”的“硬穷汉”,甚至衣不蔽体,食不饱腹,被迫沿门乞讨。穷困悲惨的生活迫使他半路出家,50多岁又皈依佛门,信仰佛教,以寻求解脱。但他并非严守佛门戒律修行之僧徒,而是四处募化求斋,过着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这一时期是他诗歌创作的高潮,直至80岁左右他还写下不少回忆自己坎坷一生的诗篇。王梵志一生历尽沧桑,饱经忧患,这为他的诗歌创作奠定了深厚的生活基础。
唐末人范摅写了一部《云溪友议》,记录了十八首王梵志的诗:五言绝句十五首,七言绝句三首,并且有关于王梵志其人的介绍: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语,则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西域人,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
在范摅以后不久,有一个署名“冯翊子子休”的人,写了一部《桂苑丛谈》,其中较详细地记载了王梵志的小传。今全录于此: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之时,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撤其皮。遂见一孩,抱胎而出,因收养之,及七岁,能语。向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告:“因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喜。我家长育,可姓王也。”作诗讽人,甚有意旨,盖菩萨示化也。
《太平广记》卷八十二也收有此文,注曰:“出《史遗》。”所谓《史遗》,就是《桂苑丛谈》里的一卷,并非另外一部书。这个故事,除去他的神话部分,可知王梵志是生于隋代,因为失去生身父母,收养在王家,故以王为姓。他作了许多感化世人的诗,其中有道家思想,故皎然以为他的诗是道情诗。较多的是佛教思想,故有人传说他是菩萨化身。王梵志的诗歌以说理为主,重视惩恶劝善的社会功能。某些诗篇具有讽刺世态人情的积极意义,如:“造作庄田犹未已,堂上哭声身已死。哭人尽是分钱人,口哭原来心里喜。”诗的风格浅显平易而时带诙趣,往往寓生活哲理于嘲戏谐谑之中,寄嘻笑怒骂于琐事常谈之内,开创了以俗语俚词入诗的通俗诗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