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采取多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呈现“保护与传承并举,展示与弘扬兼顾”的良好局面。
一是在人才培养上“帮扶”。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基础和关键。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扶持传承人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独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同时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9项,公布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24项,明确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62人。完善考核机制,对传承人动态管理,对保护和传承工作突出的传承人给予表彰奖励,传承人队伍不断扩大。
二是在知识产权上“保护”。传统工艺有很强的地域性和独特性,加强对传统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促进传统工艺的健康有序发展。在知识产权局的帮助下,市文广新局多次安排非遗项目举办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咨询活动,促进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在奖励机制上“促进”。市委、市政府出台《濮阳市文艺创新奖奖励办法》,把非遗工作纳入政府奖励范畴,鼓励传承人参加各类大赛,推进传承基地和展示点建设,扩大知名度。建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东北庄杂技博物馆、清丰县柳子戏展示馆、高新区四股弦展示馆等非遗项目展示点。市杂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非遗社会传承基地,“状元红“被命名为省级非遗项目生产性传承基地,“聂氏麦秆画艺术馆”被命名为省级非遗展示馆。
四是在舆论宣传上“力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举办非遗项目图片展、稀有剧种展演、非遗理论研讨会、濮阳市民间艺术展览、剪纸大赛等非遗保护活动20余项,对非遗保护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原标题:濮阳四项举措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