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神话”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3/4/2 11:51:30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
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中,泌阳县、桐柏县的“盘古神话”名列其中,成为驻马店市四项入选者之一。
其实早在2005年9月,我就接到泌阳县文化局局长吕贤玉布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我为主,成立申报小组,全力申报盘古文化为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出色地完成任务,让张立民、王天林、张正几位同志帮助我,整理申报材料。
说真的,当时我几乎连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太明白,更何况盘古文化是一个较模糊的概念,缺少具体的材料。时间紧任务重,不但需以县政府的名义撰写上万字的《盘古文化保护开发规划》、《申报专题片解说词》,填写复杂的申报表,还要录制申报专题片,拍摄各类相关照片,搜集盘古文化的相关材料作附件。一开始,其他几位同志还帮帮忙,试着写篇材料,填张表格,校份稿件,后来就渐渐地落在我一人头上。
翻阅资料,才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间文学、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如歌圩、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经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袁贺堂安排,把我县的盘古文化中的“盘古庙会”作为申报项目。他的意见是:庙会历史悠久,影响较大,较为典型,容易成功。
谁知费尽千辛万苦,经过半个月的日夜劳动,厚厚两本申报材料及申报专题片等附件,经市、省把关后,呈报到文化部,等研究考证后,报国务院审批,不想到第二年的5月份,国务院公布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盘古庙会”落选了。后来才从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翦辉处得知落选的原因有二:一是庙会项目国家不太喜欢,二是邻县桐柏县也申报了此项目,两县申报材料不太统一。得知这一消息,我几乎一个星期没说一句话,那种痛苦、忧郁和伤感,如毒蛇般啃啮着我。吕局长劝我: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还有机会哩。
2007年3月6日,经过重新整理和编写,“盘古神话”终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虽然心里稍许宽慰,但仿佛还没有完成这一重大任务,不达到国家级誓不罢休。
机会终于又来了。2007年4月下旬,文化部下文通知开始申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了上次的经验教训,这次我把项目确定为“盘古神话”,并慎重地重新撰写所有申报材料,请电视台的同志录制专题片。经过半个月的准备,按时把材料报到了市、省文化部门,经过审核后,如期上报文化部。今年1月进行了一个月的公示。
春节后县里“两会”期间,在泌阳县白云宾馆,泌阳县委书记王富兴召集几名各行各业的委员座谈。当我发言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文化经费的投入,进一步搞好盘古文化等重点工作时,王书记微笑着说:“文化工作是大事,近两年我县的文化工作发展不错。前天看报,得知咱们的“盘古神话”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在公示,实属可喜可贺,我们要继续努力,强力打造文化强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天中晚报 2008-10-08 作者:周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