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根,生于1933年,河南省汝南县城关人。中共党员。1958年毕业于河南省戏曲学校二届导演专业。历任平舆县豫剧团导演,信阳专暑文教局文化科员,新蔡京剧团团长兼导演,驻马店地区京剧团领导组成员(分管业务),驻马店地区豫剧团业务团长,说唱团副团长(主持工作),《驻马店地区戏曲志》主编,驻马店地区文化艺术学校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工作)。为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分会会员,地区戏、曲、杂协会理事,河南省戏曲学会理事,《中国戏曲志·河南卷》编委,《中国豫剧大辞典》编委等。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曾执导过《战鼓催春》、《袁天成革命》、《爱情》、《刘胡兰》、《红色的种子》和自创节目《迎春曲》、《养猪姑》、《只差一天》、《平原烈火》、《乡村红医》,参导传统剧目《双下山》、《闹龙棚》、《五元哭墓》、《万花船》、《石头人招亲》等40余部。曾多次参加信阳专区会,调演获奖,并由专区电台录音播放。1976年编写的《英雄王新安》(豫剧联唱),由河南广播电台录音并多次播放。80年代以后,在《驻马店报》、省《戏曲志通讯》、《河南戏曲史志资料辑丛》等刊物上,先后发表文章30余篇和编辑《驻马店文化志》与主编、出版《驻马店地区戏曲志》近70万字。曾获地委宣传部、地直党委、地区团委、地区文联颁发的“创作奖”;地区方志编纂委员会“二等奖”;省文化厅“编纂文化志做出较大贡献奖”;省文化厅、省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为戏曲事业做出贡献奖”;1989年—1992年,还连续被评为局直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同年又被评为驻马店地区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