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沐(1630-1712),字仲诚,号起庵,历仕明清两朝,清初著名的理学家、方志学家。
张沐祖上世代书香。他幼承家教,性笃好学,清顺治四年(1648),入邑庠(中秀才),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应乡试,中顺天府(今北京市)第48名举人。第二年会试,中第227名进士。清康熙元年(1662),出任河南内黄知县。他告诫家人勿戒豪奢生活。审理案件尽量不动刑,愿多费口舌使之自己服法。百姓苦于赋役不均,张沐令田主自首,死者严惩,不丈量土地赋役澄清,作奸违法者收敛。在知内黄的五年中,他崇尚儒学,倾心教育,创办了“繁阳书院”(内黄书院)。政事之余,亲自在明伦堂授课,一时生徒近百人。张沐勤政为民,体恤贫苦。康熙五年(1666年),内黄遭灾歉收,百姓饥饿异常。他一面上书州府请求减赋,一面令富豪乡绅免租贷粮,号召民众互助,共济时艰。张沐以德抚民,令各家书“为 最差”四字于门上以自警;著六谕使民诵读,反复比喻,虽妇孺闻之无不欣欣向善。张沐为官清正俭约,平时不着锦绣,不重钱财。在他调离内黄时,临行仅取银三十一两三钱作为路资,余者尽散于贫苦人家。他走后,内黄吏民感其恩德,为他修建生祠,享祀不辍。
张沐一生只做过两任知县。他清正廉明,爱民如子,口碑载道。清史将他列入“循吏”,通志将他列入“理学”,蔡志将他列入“乡贤”。
张沐归里后,专心从事讲学著述,数年足不入城。他除在上蔡书院讲学外,先后主讲于天中书院(河南汝南,时为汝宁府)、嵩阳书院(河南登封)、汴梁书院(河南开封府),耄耄之年,他又在家乡白龟庙兴学,创办了“白龟圃”。张沐治学严谨,阐扬性道。清时被誉为“汉之江都 (董仲舒)、唐之昌黎(韩愈),”后人尊其为“上蔡夫子”。
张沐晚年,正逢“康熙盛世”时的修志热,由于他博览群书,知识渊深,河南府县多邀他纂志。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他编纂《上蔡县志》十五卷;康熙三十四(1695年),他编纂《开封府志》四十卷;同年他编纂《河南通志》五十卷。在短短五年,个人编纂县、府、省三部志书的全国罕见。特别是他编纂的《上蔡县志》,全书30多万字,设类灵活,体裁完备,简洁严明,考证翔实,文风朴素,图文并茂,详细记载了上蔡上起西周,下迄清初的社会盛衰的演变,堪称地方志的典范。
张沐一生著述甚丰,有记载的就有23部之多,主要有《四书疏略》、《五经疏略》、《为学次第》、《图书秘典》、《溯流史学钞》、《童经》、《通俗女儿经》、《学道六书》、《前川楼文集》等。这些著述,文笔清新,通俗易懂,独标精蕴。【原标题:“上蔡夫子”张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