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国家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固始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逐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分级申报认定了一批代表性传承人,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有效地推动作用。止目前,固始县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3个(汉民族叙事长诗《郭丁香》、灶书、花挑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13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4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人(曹家振、王怀兰、高有贵、潘景娥、郭振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