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顶山市取得了一次通过11处的好成绩,名列全省第五。截止目前,平顶山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增至25处,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273处,位居全省第四。
此次新增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7处、古建筑3处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分别是汝州市李楼遗址(新石器时代)、煤山遗址(夏、商)、严和店窑址(宋代),舞钢冶铁遗址群(战国至汉代),宝丰县小李庄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南北朝)、父城遗址(东周)、香山寺大悲观音大士塔及碑刻(宋至清),郏县临沣寨(明、清)、山陕会馆(清),鲁山县豫陕鄂前后方工作委员会旧址(1948年),叶县文集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元),集中反映了我市厚重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历史文明以及多元的地域文化特色。【原标题:平顶山市香山寺塔碑等11处不可移动文物晋身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