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许阿瞿墓志铭画像石拓片
相关链接:南阳汉画馆是中国第一座专门收藏、陈列、研究汉代画像石刻的艺术博物馆,创建于1935年10月10日,1959年、1976年两次重建,有藏品1300多石,其中一级品150石,是中国建馆历史最早、规模最大、藏品数量最多的一座汉代画像石刻艺术博物馆。
所谓画像石,是两汉时期装饰于墓室、墓祠、墓阙、石棺、摩崖等建筑物上,以石为地、以刀代笔,或勾以墨线、涂以彩色的特殊艺术作品。它生动地描绘了汉代社会的典章制度、衣食住行、神话故事等,体现了两千年前汉代物质、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被誉为“一部绣像的汉代史”、“敦煌前的敦煌”。
许阿瞿墓志铭画像石被誉为南阳汉画馆的镇馆之宝,属国家一级文物,1973年出土于南阳市李相公庄,是全国独一无二带墓志铭的汉画像石。在这块画像石上,墓志铭共有6行136字,位于画像石左边。从铭文中可以得知,东汉建宁三年,墓主许阿瞿年仅5岁时夭折,全家人极为悲伤。此石的右边刻有画像,分上下两格。上格左边一幼童跽坐于榻上,旁边有铭文“许阿瞿”3个字。许阿瞿前有三个幼童,或托木鸟,或牵引木鸠玩耍;下格为舞乐场面,或飞剑跳丸,或踏盘鼓甩袖而舞、或抚琴吹箫奏乐。由此可以推测墓主人一定是富贵之家的孩子。
许阿瞿墓志铭画像石上不仅雕刻有精美的画像,同时还锲刻有墓主人的姓名和确切的纪年等文字,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墓志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博物馆“靠文物吃文物” 国宝级文物拓片违法卖
中新网1月17日电 中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重点或者一级文物的拓片严禁在市场上出售。然而,国宝级文物《石门十三品》的拓片竟在陕西汉中市古汉台内的文物商店公开高价出售。
西安晚报报道,《石门十三品》是古褒斜道石门内外13种摩崖石刻的总称,共由13幅石刻作品组成,最为著名的东汉建和二年(148年)刻的《石门颂》与北魏永平二年(509年)刻的《石门铭》。其中《石门铭》是北魏王远撰写的一篇歌颂修复褒斜栈道功绩的铭文,被誉评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品”,是隶书向楷书演变过程中的著名标志性石刻,也是研究书法发展史的宝贵实物资料。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记者来到群众反映出售《石门十三品》拓片的汉中市古汉台内的文物商店进行暗访。一位姓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门十三品》拓片全套2 万元。想要价格优惠,得找冯馆长批字才行,前几天有人花了3万元就买走了2套。”当记者对拓片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时,她说:“博物馆还会有假的,这绝对是真品,而且比较缺货,现在就剩下2套了,你要的话就赶紧买。”
昨日上午,记者以买家的身份找到该馆冯岁平馆长要求优惠时,冯馆长说:“我们拓印都是经过上面同意的,这些都是国家一级文物,还有4幅是一级甲等的国宝级文物,价格上再不能优惠了,最多给你再少1000块钱,如果要买,我签字后你就去办手续。”
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省内几位文物专家。据介绍,拓印、复制一级文物必须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限量拓印或复制,主要是用于研究,但绝对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牟取暴利。(古月 张红中)
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凡定为国家一级品文物的石刻、墓志、碑碣,除保存单位作为资料保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准拓印,也不准翻刻副版传拓出售,文物部门不准出售文物原拓。不属国家一级品文物的复制版拓片,只准文物部门复制出售,并加盖“复制”印记。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仿制文物拓片出售。【原标题:南阳汉画馆被指“靠文物吃文物” 公开卖文物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