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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政府斥巨资拍贰臣“潘安”有待商榷

2013/6/20 17:48:07 点击数: 【字体:


    大河网11月8日报道 据《河南商报》报道:河南省中牟县县长马锁文称,该县将把美男潘安拍成电视剧,目前正在修改剧本。马锁文说,美男子潘安是西晋著名文学家,中牟县大潘庄人。关于潘安,历史上有“掷果盈车”、“貌似潘安”的传说,他对母亲的孝心,成为二十四孝中“辞官奉母”的主人翁。另外,潘安还是辞赋大家,主要有《西征赋》、《藉田赋》和《射雉赋》等著名作品。“为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生动再现潘安的故事,我县计划投资2500万元(其中500万资金由政府出),拍摄以潘安为主题的30集电视剧,暂定名为《三国后传-美潘安》。估计2011年3月开始拍摄,将来争取在央视1套或8套黄金时间播出。” “知道利用古代名人的效益来宣传自己的美好形象了啊。”甫见这则消息,笔者险些为中牟县的这种“英明”之举高兴起来。但转念沉思,却不禁替中牟的老百姓设问了一番:潘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中牟县县长马锁文所说的潘安是真实完整的潘安吗?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拍这部戏究竟意义何在? 2500万元能买来什么?

    潘安又名潘岳,字安仁,小名檀奴,“荥阳中牟人也”,是西晋时期风流倜傥的帅哥作家,大名鼎鼎。《晋书•潘岳传》称:“岳,美姿仪”。《文心雕龙》中有“潘岳,少有容止”。由于其长得美,使得在后世文学中,“檀奴”、“ 檀郎”、“潘郎”等都成了俊美情郎的代名词。这些无论是从韦庄 “缓揭绣衾,抽皓腕,移凤枕,枕潘郎” 的《江城子》词中,还是在王实甫《西厢记》的 “看你个离魂倩女,怎发付掷果潘安”,以及南唐后主李煜词《一斛珠》中描述的“嚼烂红苹,笑向檀郎唾”里均能找到明证。

    对于潘安的才华《晋书》中称: “少以才颖见称,乡邑号为奇童”,“总角辨惠,文藻清艳”。而对于潘安的多情和孝心,“潘杨之好”和二十四孝图中“辞官奉母”典故亦足以证实马锁文县长对潘安的描述并无错误。

    但我们知道,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尚美时代”,时人审美的标准尚未形成以人格、道德作为评判一个人价值标准的社会体系。所以我们说上述概括并没有体现出潘安的人格、道德等相对层面的情况。也就是说马锁文县长对潘安的描述并不全面,即没有以盖棺定论的方式和发展的眼光辩证地去评判潘安。

    那么,潘安的人格和道德状况到底如何呢?史载:潘安在政坛屡升屡降,元康六年(公元296年)回洛阳做京官后,常参与依附贾谧的文人集团“二十四友”的活动。贾谧是史上最丑最荒淫最无耻的皇后贾南风的侄子。饱尝了宦海艰辛后的潘安学会了奴颜谄媚、趋炎附势,到了“望尘而拜”的地步,并专为贾氏外戚集团进行文字煽惑。因贾南风不会生子,为达到长期左右朝政大权的目的,某晚,她派人将太子灌醉,哄其抄写一篇草书。太子抄写后,潘安遂对其墨宝进行了技术处理,将它变成了一篇谋逆的文章,由此导致太子被废,太子的生母被处死。嗣后,赵王司马伦以为太子报仇为名,发动了 “八王之乱”,除尽贾氏党羽。晋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潘安在洛阳被杀,并“夷三族”,时年53岁。

    虽然,对于潘安是否直接参与了谋害太子史学界尚有些争议,但也绝没有证据证明潘安并不是乱臣贼子。更何况潘安的人格变节和道德堕落已无可更改地被《晋书》等史典“钉”在了耻辱柱上,世代当受众唾。
众所周知,人无论善恶身上皆有优点。古代编修的潘安 “辞官奉母”的典故,是凭以斑代豹逻辑对潘安身上闪光点的夸张审美,其目的也无非是传播此典案信息,催人向善。传播者对这种信息的单一、过度的渲染,导致了人们对典案赖以发生的载体,即潘安人品瑕疵的忽略和漠视。在信息流通高度发达的今天,如果任由此种忽略和漠视持续发展,则势必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产生消极作用。

    我们说,跪在岳飞庙里的秦桧夫妇,人们之所以不愿让他们站起来,也便旨在长期惩戒卑劣的人格和品德。其实秦桧身上没有优点吗?有,他书法写得很好,同时也不见得不孝顺。那么,在古代那种受教育资源限制的、须矫正的、狭隘的教材编撰思想,都已然成为过去式的今天,假如秦桧的故乡政府也突然斥巨资,不顾历史真实地拍摄出《大书法家秦桧》或《大孝子秦桧》等剧目,试问,有谁能不为纳税人的钱“死”得冤枉而叫屈?当然,假设就是假设,相信秦桧故乡所在地政府的意识绝对没那么低下,也更不可能有领导得意洋洋地借助媒体炫耀:“看我们多有本事啊,拿老百姓的钱肇造了一个‘美丽的错’!”

    诚然,《三国后传——美潘安》这部戏如果是由民间人士自行融资拍摄的,那么笔者不但毫无意见,相反还会奉以支持。但是,此戏的拍摄却恰恰是中牟县的政府行为,不仅如此,县长还要出面通过媒体宣传一下,这岂能不令人诧异?

    分析一下中牟县政府拍《潘》的目的,实际上也无非是想渐进地达到下列的宣传效果:中牟县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美男子潘安是代表,是典范;潘安是中牟的形象代言人;中牟出孝子啊,出帅哥啊……并借潘安的知名度拉动旅游和相关文化产业,甚或领导的政绩……但是,作为该县的形象宣传品或者说人伦文化展演品,笔者真猜不出这部戏的内容该怎么表现。

    ——它毕竟是政府的功绩和形象产品。如单纯对潘安的品行闪光点的片段进行展现,或者从野史中生拉硬扯一个美好形象出来作以艺术升华,势必会落下不尊重历史和“政府在编造谎言”的口实,进而受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党性原则的排斥。如果还原历史真相,宣传“中牟有个美貌的、道德败坏的男性小人,他的事迹有些很感人”的话,影响不大还好,要是影响大了,将这个“潘安” 概念化地等同起“中牟人”来,那可就麻烦了——将来一旦有人问起中牟,可能会有声音称:“哦,那儿的哥哥,很帅,很坏,很感人啊”;“ 那儿的人很有才,就是用不到正点上”;“千万别跟他们签文书类的东西,当心签后他们做手脚坑你啊”……假如真有这样一天,谁能说不是政府花钱专门为当地买来的骂名呢?

    其实哪棵树上都可能生虫子,但却无人愿去崇尚被蠹过树枝的残缺美。故而,拍《潘》一事除了赢得尴尬外,笔者再也难以想起中牟县政府不惜重金的理由了。近期,国际足联主席塞普·布拉特说“错判也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已被各界抨击得够热闹了,针对拍《潘》,可千万别再闹出 “‘献丑’也是政府形象宣传的一部分”的非常论调了。

    在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今天,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目光短浅地看问题和做事情尤为重要。针对拍《潘》一事,为避免类似“纳税人的钱被政府拿去聘请瞎子摸象了”等的埋怨,以及可能出现的干扰构建和谐社会主旋律的杂音,建议中牟县政府知难而退,并能“加快转变”发展思路,多为尚欠解决的民生问题谋划一下。(原标题:中牟县政府斥巨资拍贰臣“潘安”有待商榷)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大河网(郑州)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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