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的唢呐艺术历史悠久,早在1606年,沁阳的明代著名科学家朱载堉不但改良了唢呐的发音位置,还在唢呐八音孔的基础上研制出“三眼管子”,并在沁阳九峰寺创建“金鼓会”,每逢农历九月二十三日就集聚各地的唢呐班在此吹奏。由于他的巨大影响,沁阳(古怀庆府)一带就组成了不少唢呐“吹打班”;明末清初时的“同乐会”、“贾家班”,清末民初时的“麻金班”、“毛旦班”、“银河班”等在当地颇有影响。民间无论办“红、白”事、寺庙开光、开业庆典、生日祝寿等,都要邀请这些唢呐班子演奏。民间流传有“大花轿、麻金吹,麻金不吹不结婚”、“嫁闺女、门婿到,毛旦不吹不上轿”等俗语。
沁阳的唢呐在历史上分为四大家两大派。四大家即:张家、贺家、马家、贾家。两大派即:以沁阳境内沁河为界,沁北派为张家、贺家、马家,沁南派为贾家,两派的演奏风格各有不同。在四大家的影响下,使沁阳境内的唢呐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建国至80年代以来,沁阳已发展唢呐班三十余个,唢呐演艺人员达四百多人,基本乡乡有唢呐,村村有乐声。
唢呐最初起源于波斯、阿拉伯一带,“唢呐”这个名称也是波斯玛语“Surna”的音译。唢呐约在公元3世纪传入我国。在晋代开凿的新疆拜城的克孜尔石窟中,第三十八窟的伎乐歌舞壁画中就有生动的演奏唢呐的形象。唢呐在约700多年前的宋末元初传入中原后,迅速普及并生根发芽,经过不断地发展,丰富了演奏技巧,提高了表现力,日臻完善,逐渐成为我国独具特色的民族乐器。如今,广泛用于民族乐队的合奏或戏曲、歌舞的伴奏。
唢呐,在我国古籍中的记载始于明代。明音乐家王圻在1607年出版的《三才图会》中写道:“唢呐,其制如喇叭,七孔,首尾以铜为之,管则用木。不知起于何代,当军中之乐也。今民间多用之。”明代人们称唢呐为“唆那”。在当时的戏曲、歌舞表演中,唢呐已占据重要位置,主要用于唱腔伴奏和吹奏过场曲牌。在以戏曲音乐为基础的民间器乐中,唢呐也是离不开的主要乐器。清代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编著的音乐史料,把唢呐归类于“回部乐”,称为“苏尔奈”。
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曾将唢呐用于军乐之中。他在《纪效新书·武备志》中明确写道:“凡掌号笛,即是吹唢呐。”可见,当时军队中的唢呐的作用和今天的军号差不多。推测当时不仅军队使用了唢呐,各级官员出行大约也使用了唢呐以壮声威。明代王磐写的一首小令《朝天子·咏唢呐》为我们透露了这方面的信息:“喇叭,唢呐,曲儿小,腔儿大。来往官船乱如麻,全仗你抬身价。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哪里去辨什么真共假?眼见得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只吹得水尽鹅飞罢。”
唢呐真正造福于民,在于民间的认可和广泛使用。几百年来,遍及城乡的戏曲班社、鼓乐班、民间社火都将唢呐作为伴奏和独奏的主要乐器。无论是逢年过节的戏曲演 出、歌舞表演,还是普通人家的婚丧嫁娶、庆典、祭祀,只要高亢嘹亮的唢呐一出场亮相,就能给我们的父老乡亲带来欢乐和笑声。这也许就是唢呐能够在中原大地 生存、发展,日臻完善并逐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因所在。(原标题:焦作唢呐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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