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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婚嫁传统习俗,不曾忘却的文化记忆

2013/3/19 16:59:40 点击数: 【字体:

南阳婚嫁传统习俗,不曾忘却的文化记忆

南阳婚嫁传统习俗,不曾忘却的文化记忆

    “婚礼选在五月天,岁岁飞红花不同”。5月是个结婚潮一浪高过一浪的甜蜜月份,如今的婚俗虽然由现代的简约代替传统繁文缛节的一面,可是在南阳,带着民俗味儿的婚嫁传统,仍是人们不曾忘却的文化记忆。

    忆“俗” 消失了的“夜娶”

    “谈到南阳城的婚俗,已经‘失落’的‘夜娶’不能不提。”在南阳师院,民俗专家高二旺向记者介绍,南阳人“夜娶”是古代“昏礼”和抢婚习俗的再现,在明、清、民国一直沿袭,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被废除。在清光绪《新修南阳县志》上这样记载:“居民逼其虐势,不敢白昼婚娶”。高二旺说,这里所讲的恶人,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二十三子朱柽(唐王),他在1408年来到封地南阳。每日无事即登王府山,看到谁家有喜事就率人强抢新娘。为了使新妇免遭蹂躏,百姓只好“灵活”地把娶亲改在夜晚。而在《仪礼・士昏礼》上,也有先秦时期,男方黄昏时率车队到女方家迎亲的记载。这些典故和传说,让“夜娶”历史感与神秘感兼具。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虽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可对于南阳各地的人来说,婚俗程式中“说亲、合婚、定亲、下聘、送好儿、迎娶”6大步骤,却都能娓娓道来。现实中,男方送见面礼、送订婚礼、挑吉日等项目仍然“流行”,只是一些细节有了新的解释。如女方在订婚回礼时送出男衣男鞋,寓意已由过去的寄托生育希望,变成了岳父母对于新女婿的喜爱和娇宠,以及对男方聘礼的回赠。
与此同时,一些存偏见的婚俗已被摒弃:如成亲之日,嫂子不准相送,因嫂与“扫”同音,不吉利;男方迎娶时,坐一男童当“压轿娃”,希望女方生男;“新婚三天无大小”,婚礼上捉弄新郎父母;“闹洞房”来驱邪避灾……

    品“俗” 列入“非遗”的《发嫁歌》

    “太阳出来一点红,千金姑娘上楼棚。千金姑娘楼棚跨,一溜金莲到婆家。在家是个贤惠女,出门贤惠还是她……”(选自桐柏婚俗歌谣《发嫁歌》)根据南阳传统,新娘在出门时,即使心情高兴,也要装出哭相,因此旧时南阳各地都编有很长的煽情《发嫁歌》并流行民间。在桐柏县文化局,记者了解到,桐柏婚俗已作为南阳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大力保护、整理,其中就包括《发嫁歌》。

    在桐柏县文化馆,从事婚俗研究多年的副馆长李修对告诉记者,桐柏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封闭,婚俗经过300多年的兴起、发展和传承,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原生态表现形式。“以《发嫁歌》为例,一般由父母、姑姑来唱,因为感情真挚,那调听起来特别有味儿。”此外,还有《装箱歌》、《结婚歌》、《扫床歌》、《闹房歌》等等。李修对现场演示起了包含俏皮祝福的《扫床歌》:“头把撒的是长命富贵(喜哟――),二把撒的是金玉满堂(喜哟――),三把撒的是三得济,(喜哟――)……”这些歌谣一般是一人唱多人和,有参与有互动,热闹、喜庆。现在县城娶亲,还有很多家庭会唱这些歌,送女或迎亲,抒发亲情,一代代这么唱下去,很打动人。

    说“俗” 条条大路通“幸福”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南阳婚俗的众多细节讲究,几乎没有两个人的说法是完全一样的。单是一个男方送订婚礼的清单,女方陪嫁的“必备物品”,就有无数版本。不过,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这一切与幸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所有的风俗习惯只是锦上添花,而不是命中注定。

    在位于市中心城区的良缘喜铺,记者见到了负责人余万克。作为年轻的婚礼策划人,余万克认为:“传统习俗在今日婚礼中更多是象征意义。年轻人算日子算仪式时间,赶着吉日吉时结婚,为的是一个‘好兆头’,但心里却都明镜似的,早一天或晚一天,10点仪式与11点仪式并不重要,维系这段婚姻的,不是数字,而是两个人的感情。”他说,现在的婚礼都讲究个性,场景、服装、请柬,客户能想到的,婚庆公司都能做到,婚礼一般花费在3万元左右,豪华的婚礼声光电效果齐全,花费能达到十五六万元。可是,撇开形式,婚礼的两大主题是不变的,那就是“情”和“孝”。从古至今,万变不离其宗。

    一位民俗专家说过:“俗”这东西,本来也不过就是尘世中的小情趣,它让我们可以有个幸福生活的模板,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妙的未来蓝图。就像姑娘出嫁,要找一个帮新人缝新被子的“好命阿姨”。我们看不见自己婚姻的未来,但从这位阿姨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希望,看到一个鲜活的尘世幸福模型。

    婚俗让我们“有俗可依”,但却未必需要“有俗必依”。正如在南阳民间婚嫁柬帖中经常多处使用的“雁”字和大雁图案,象征夫唱妇随,永结同心,可事实上,它只代表祝愿,只是开端。现实生活中,通往幸福的道路各有不同,俗礼之后,幸福还要自己努力。

    “昏礼”的变迁

    “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在古代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另据《仪礼・士昏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黄昏时满天的晚霞,宁静深远,此时日月交替,含阴阳调和之意。“昏礼”不举乐,不庆贺,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昏礼”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随着朝代更替,“昏礼”后被在白天举行的“婚礼”取代。

    从明朝初期开始,南阳人娶亲时间又发生了变化,由白天娶亲改为夜间娶亲。相传是为避朱柽(唐王)“抢婚”,夜娶的路上也不敢打灯笼、吹唢呐,新婚之夜闹洞房、摆酒席都得悄悄进行。至今南阳还保留有把灯吹灭闹房的习惯。“夜娶”这一习俗一直沿袭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消失。(赵林蔚 王鑫)(原标题:南阳婚嫁传统习俗,不曾忘却的文化记忆)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南阳日报 原文时间: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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