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237),字长文,颍川许昌(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早年被刘备辟为别驾,198年曹操入主徐州,辟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后又任转参丞相军事。213年,曹操封魏公,陈群为御史中丞,后又任吏部尚书,封昌武亭侯。曹丕代汉,陈群为尚书令,晋爵颍乡侯。225年,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领中护军,并录尚书事,总揽朝政。次年,曹丕崩,陈群受遗诏辅政。魏明帝即位,晋封群颍阴侯,增邑五百。237年病逝,谥靖侯。陈群历仕曹操、曹丕、曹睿三朝,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后人评说:
《袁子》:“故司空陈群则不然,其谈论终日,未尝言人主之非;书数十上而外人不知。君子谓群于是乎长者矣。”
《博物记》:“太丘长陈寔、实子鸿胪纪、纪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于汉、魏二朝并有重名,而其德渐渐小减。”
《三国志》:“陈群动仗名义,有清流雅望;…久居斯位…咸不忝厥职云”,“追观陈群之议,栈潜之论,适足以为百王之规典,垂宪范乎后叶矣。”
《彧别传》:“前后所举者,命世大才,邦邑则荀攸、钟繇、陈群。”
吴质:“陈群从容之士,非国相之才,处重任而不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