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6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在节日即将到来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朝周。
记者:王局长,请您谈一谈我市文化遗产的总体情况。
王朝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物质形态的“有形”文化遗产,又有主要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来,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门峡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悠久的历史,独特的区位优势,使三门峡历史文化遗产呈现出了浓厚的地域性和多样性。特别是地下文物,以数量多、面积大、分布广、价值高、内涵丰富而闻名。目前,全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00余处。全市有博物馆6座,馆库藏文物7万余件。2007年以来,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新发现文物点5200余处,全市共有5985处文物点登记在册,其中,仰韶村遗址的发现开启了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之先河;庙底沟遗址承仰韶、接龙山,被考古界称为“庙底沟类型”或“庙底沟文化”时代;虢国都城上阳城遗址是我国目前已发现的西周时期三大城址之一;铸鼎原遗址群是华夏文明探源工程的重要选址之一。
我市文化积淀丰厚,民间文化地域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2009年以来,我市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收集非遗线索11.6万条,确立县级项目7200个、三门峡市级项目1055个。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逐步建设起市县两级的名录体系。目前,在国务院已经公布的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保护名录中,我市灵宝剪纸、卢氏剪纸、陕县地坑院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省政府公布的两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我市20个项目、20名传承人分别入选。
没有文化底蕴的城市就是一座没有灵魂的城市。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将为我市经济腾飞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记者:伴随我市如火如荼的经济建设,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朝周:多年来,我市坚持“规划先行,项目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共启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15项。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2项,分别是义马鸿庆寺石窟和宝轮寺塔保护工程;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有卢氏城隍庙、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安国寺、崤函古道等13处。特别是2009年,陕县投资110万元,完成了安国寺二期维修工程;渑池县投资115万元,完成了刘少奇旧居的维修及陈列展示提升工程;省计委对义马鸿庆寺投资800万元、对市博物馆投资500万元,进行了综合整治。这些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文物,而且提升了文物景区的展示和服务水平,为我市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请您结合文物保护法谈一谈我市文物保护法制建设情况。
王朝周:市委、市政府历来对我市的文物法制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以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加强我市的文物保护法制建设。1989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公布了两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三门峡市古代大型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和《虢国墓地保护管理办法》、《李家窑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庙底沟遗址保护管理办法》、《陕州故城保护管理办法》等专项大遗址保护办法。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也公布了有关专项保护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形成了由国家、省、市、县多层次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为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促进了对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
记者:请结合我市实际谈一谈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我市是如何做到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工作的。
王朝周:经济要发展,文物要保护。随着我市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的进步为文物保护事业注入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了文物保护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同时,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又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可以说,二者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以李家窑遗址为例,李家窑遗址是西周虢国都城所在地,占地33亩,位于城市中心区域,是许多开发商十分看好的黄金地段。但市委、市政府高屋见瓴,果断决策,文化(物)部门积极努力,开拓创新,将李家窑遗址辟为城市公共绿地予以保护,建成了虢国公园,既增加了城市绿地面积,又有效地对李家窑遗址进行了保护。
近年来,在我市的经济建设中,各级文化(物)部门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先后建成了三门峡市博物馆、虢国博物馆、宝轮寺塔苑、仰韶文化博物馆、灵宝市博物馆、甘棠苑、虢国公园景区等文化景区项目。这些景区已成为城市的绿色空间和公共设施,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文物,而且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增加了城市文化内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记者:能否谈一下在具体的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方面,是如何服务经济建设的?
王朝周:《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由于地下文物存在不可预见性,加之我市地下文物资源丰富,保护文物的责任就更加艰巨。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服务经济建设”的宗旨,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发改委、市城建规划和土地规划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形成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全市的大型建设项目,从建设工程选址开始,文物主管部门就先行介入,参与规划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价值评估、认证意见。其他建设项目,在规划用地之前,必须事先由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文物调查、勘探与考古发掘,经有关专家评审、评估、认证后作出结论,规划部门根据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办理施工审批手续。
为了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我局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缩短报批时间。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文物的调查、勘探与考古发掘的报批承诺时限,由原来的5天缩短到3天。二是开展优质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专人负责、上门服务、发放优质服务承诺卡等办法,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近十年来,我市文物考古发掘部门配合我市经济建设,进行文物抢救发掘500多次,发掘各时期古墓葬近8000座、古遗址2万多平方米,有效地保护了我市文化遗产,为建设文化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原标题:保护文化遗产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朝周访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