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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陋习

2013/9/23 17:49:08 点击数: 【字体:


    童养媳  旧时,赤贫人家,因衣食难继,忍痛将幼女付与家境略好的婆家管束支使,待成人后完婚,谓“童养媳”。童养媳往往是寄人篱下,挨打受骂,吃不饱,穿不暖,做力所难胜的重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童养媳恶习已被彻底废除。

    男留发辫  清朝时期,统治者勒令汉族男性一律蓄发留辫,意在驯服人心。久而成习,竟也视为仪表俊美。辛亥革命后,多数人自行剪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子留辫者除个别娇子外,基本绝迹。

    缠  足  缠足系女子用布帛紧扎双足,促骨变形,脚形尖小,以为美观。太平天国曾禁止缠脚。辛亥革命后,缠足之风渐废,但仍有沿习。直到民国初期女子出嫁后在下轿时,众人还品评金莲(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缠足之风彻底绝迹。

    祈  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每逢元宵节前,文庙会特购泥塑娃娃若干对,于十五日夜半捧娃娃晋祈文庙,而后藏娃娃于神殿隐蔽角落供人们祈子。一些婚后不育或有女无男的人家在午夜以后前来祈祷,来时专邀“保人”一名,带香纸供食入庙祈祷并许愿演戏、说书、上供或再塑金身等。而后寻取藏匿的娃娃,用红线系文钱一枚,拴在娃娃脖间。在神前叩谢后怀揣着娃娃回家,置于待孕夫妻的床席下。倘若如愿以偿,来年还愿谢神,也有祈子不成,盛怒之下,质问泥塑,拷打神像以示报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即废。

    纳妾  使婢  1949年前,旧社会财主、官僚、政客或因妻子不孕,久盼无子,或视女子为玩物,厌旧图新,于正室之外又娶“偏室”便是纳妾,俗称“娶小老婆”。有娶二房、三房以至多房的。“小老婆”的名分低于“正妻”。但生活中“偏室”往往反受宠爱,“正室”倍遭冷落。有钱人家为了养尊处优,花钱雇佣或买来穷家俊俏的女孩,专职侍候主人,旧时,称为“婢女”或“丫环”。她们为主人端茶送饭、抻床叠被、打扇、捶背,啥活都得干,有的还受到人身侮辱。这种一夫多妻和奴役女性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已彻底取缔。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深入,一些人受西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社会上出现了“包二奶”的现象,即少数有钱人或有权位者,用钱包养一个甚至数个女子,实质上就是小老婆,但因与法律相悖,不能明媒正娶。

    休  妻  旧时女子嫁出,终生不能更改,即使身受非人虐待,也无权提出离婚,必得从一而终。但丈夫可以按照“七出之条”(无子、不顺父母、淫、妒、疾、窃、多言),用一纸“休书”加上莫须有的罪名把妻子逐出门去,自己另觅新欢,这叫“休妻”。遭到休黜的女子,无不蒙冤受屈,名声扫地,终生遭人白眼,难有抬头之日。她们往往用寻死的办法结束悲愤的一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即废。

    旌表贞操节烈  封建时代,女子一旦许人订婚,便无更改余地,活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提倡“好马不备双鞍,一女不嫁二男”。若是某女夫婿未婚先夭,或婚后早故而不再改嫁,社会舆论便赞许其“坚贞守节”、“冰清玉洁”、“贞烈留芳”。不少女子不幸早年亡夫,迫于舆论压力,只好清灯苦守。民国时期,风气渐新,贞操节烈之习已不受崇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习完全废除。
祈  雨  旧时,庄稼人吃尽了旱灾的苦头,遇到天旱无雨时,便向龙王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收。祈雨时,人们抬着龙驾,张灯结彩,长跪祭祀、许愿祈求神灵赐雨。20世纪50年代初期,此俗尚存,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水利设施的兴建和人们素质的提高,逢旱祈雨习俗已除。

    敬  神  旧时,五行八作各敬其神:木匠敬鲁班,铁匠敬老君,油匠、漆匠敬葛仙,医家敬药王(孙思邈),商贾敬财神,戏班敬郎神……所有各行从业者无不入乡随俗,照敬不误。乡里农村,联合办社,敬奉井龙王、河大王、山神爷、牛王爷、奶奶爷(文王庙)、土地爷、青苗神、五道神、雷爷、关帝爷,五花八门,不胜枚举。一个家庭也敬数神,诸如天地财神、白虎神(座)、青龙神(碾)和门神。有的人家为了供奉简便,综合写上“天地三界十方万灵之神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已废。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个体私有经济的发展,敬财神等现象在民间渐行。

    吸  毒  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大量运入毒品,并公开扶植汉奸、伪军和吸毒犯在内地种植罂粟,开设毒品厂。此段时间,毒品流行甚盛。县城和乡间集镇除贩卖毒品外,亦公开种植大烟,官吏、军阀、土匪、地主恶霸互相勾结,大肆贩毒、卖毒,致使部分吸毒群众妻离子散,倾家荡产。1950年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禁毒令,大部分运毒、贩毒人员受到教育洗手不干,之后多年,贩毒、吸毒现象基本绝迹。20世纪80年代末后,吸毒贩毒现象有所抬头,政府多次组织公安部门进行围歼,严厉打击,并建立戒毒所,吸毒者日少。

    娼  妓  1937年后,渑池县、陕县老城、义马车站、灵宝老城、卢氏县城相继出现了妓院。妓院名目繁多,成为当时官僚、军阀、浪荡公子消遣玩弄女性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娼妓采取区别对待政策,一部分迁移它地谋生,一部分就地疏散,成家安业,从而取缔了娼妓活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由于受西方生活方式的影响,暗娼再次出现。政府组织专项斗争,嫖娼卖淫有所遏制。

    赌  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赌风甚盛,县城、集镇和乡间,有些人家开赌场专靠赌场抽酬谋生。每至冬闲季节、春节前后,或逢集庙会,赌风更甚。赌博形式多为掷骰子、推牌九、打麻将、压宝、赌纸牌、掷铜钱等,当输者孤注一掷时,会把所有的家产和妻子儿女作为赌注,从而倾家荡产。不少人在走投无路时,铤而走险或当场斗殴致伤致残,严重影响生产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人民政府教育,并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禁止赌博活动,20世纪50至70年代基本绝迹。80年代后,一些地方赌博或变相赌博之风又起,政府不断强化措施,综合治理,打击了赌徒,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印象河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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