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石阶被“啃”掉一半 本报记者 赖有光 摄
读者一封电子邮件,牵出一个城市发展文明与城市文化建设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文物保护工作与城市发展矛盾在全国城市发展道路里已经成为一个炙热课题。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如何保护好城市的根和魂?从今日起,本报记者将带您领略邕城的记忆名片,与您一道为保护好我们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鼓与呼。
记者 彭媛媛
“南宁市的文物保护点告急,急,急……”退休市民彭玉梅在走街坊收集南宁人文历史的过程中,发现位于维新街一处文物点石碑遭到了破坏。情急之下,她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呼吁有关部门关注、保护文物。
日前,记者实地走访了该文物点,看到作为南宁市首批文物点的“第一泉”(古井和石刻)位于旧城改造项目地块上。其中,古井早年已被掩盖,仅存的石碑志遭到翻挖。有关部门表示,已发函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在原址树立“第一泉”的石碑。
实地走访 文物保护点 石刻碑被翻挖
3月12日,记者一行在彭女士的带领下来到维新街南一里。这条街不长,从巷口望去,一览无余。原来居住在此的28户居民搬迁了一半,仅剩下10余户。沿着落差有七八米、条石铺就的台阶往下,一低洼处平地上停着一辆拆迁施工作业钩机。
离钩机不足5米远的地方已平整出一块空地,夹杂着零碎砖头的废墟里,一块厚重的方形石刻碑平躺着。石碑高近2米、厚约0.2米、宽0.5米,虽然较破旧,但依稀能看到上面有“邕城东北隅”等字样。
“这石碑一看就是文物,怎么能随意翻挖?”彭女士告诉记者,她喜欢研究南宁的历史文化并收集整理资料。其间,她了解到维新街南一里这处石刻碑意义非凡——它是2004年南宁市文化局公布的首批文物保护点“第一泉”的保护对象。
部门表态 未接到报请 建设单位违规
实际上,维新街这处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对象不只是石碑。据悉,维新街旧城改造项目地址上有一处名为“第一泉”的文物保护点,其古井、石碑均是文物保护对象。
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单位应报请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勘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需要在文物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建设施工的,必须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既然如此,作为文物保护对象的石碑为何还被翻挖?
“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单位报请进场调查文物。”接到记者反映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文物科兰科长表示,2月26日他们接到市民举报后进行了核实,得知维新街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业主是广西国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平整场地搬挖土方过程中,其工人用钩机把“第一泉”的石碑翻挖出来,连同“第一泉”旁旧码头的条石一起随意堆放在施工空地上。“该建设业主单位未报告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在未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翻挖出‘第一泉’石碑的行为,违反了文物法的相关规定。”兰科长说。
处理结果 要恢复石碑 建保护标志牌
“该石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我们已责令建设业主停工整改,妥善保护石碑和石条,并按照要求将文物遗迹石碑原址恢复。”兰科长说,古井早年就被掩盖了,但石碑还在,市民可以透过石碑志了解古井的历史。而且这是首次通过碑文的方式记载南宁市城区内有古井存在,显得弥足珍贵,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艺术研究价值。他们已发函告知责任单位在“第一泉”附近择地树立“第一泉”的石碑,同时建立文物点保护标志牌。
随后,记者联系上建设业主项目负责人刘工程师,他表示,目前已将石碑等物件搬回室内保管,待整改方案敲定后将配合文化部门按照要求恢复。(原标题:南宁文物"第一泉"石碑志遭翻挖 将按原址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