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乡约上厅内景及廊道。
位于炭步镇茶塘村 建于清代保存状况完好
乡衙门是怎么样的呢?百年前的乡衙门是怎么样的?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有关部门获悉,清代乡衙门现身花都农村,花都区文化部门在花都炭步镇茶塘村发现一座保存完整的清代乡衙门——“乡约”,屹立过百年。有关专家指出,保存状况如此之好的清代“乡约”应为广东省罕见、广州市仅见。
名著《白鹿原》中有一段对清末民初时县以下政权变化的记述:“皇帝在位时的政权机构齐茬儿废除了,县令改为县长;县下设仓,仓下设保障所;仓里的官员称总乡约,保障所的官员叫乡约。”原来“乡约”,是明代实行的县以下的民间管理组织,主要处置乡里村民的一些纠纷、事务,故被人称之为“乡衙门”。
木构件均为坤甸木
据了解,茶塘村清代乡约始建于清同治年间,重修于光绪28年。坐东朝西,深两进,总宽度3.5米,总进深21.1米,建筑占地74.69㎡。
清代乡约南北朝向,居于村庄、民居的首要位置,建筑前有空旷地、村路,左首有风水树,右首是洪圣古庙,门首有风水塘。乡约建筑所有木构件均为坤甸木,木雕简洁别致,工艺精美。
办公时间:初六十九
记者走近乡约,抬头观看,石门额阳刻“乡约”,刻于“光绪二十八年壬寅(1902年)仲冬吉旦”。“乡约”分前厅、上厅两进,中间为天井,左有廊道通往洪圣古庙。
根据功能,划分前厅为接待、等候处,上厅为议事厅,曾设有桌椅,现设祭拜孔子香案。根据记载,茶塘乡约“办公”时间为每月初六和十九,特殊情况例外。
不限于一族一姓
茶塘乡约管理权限是否只是茶塘村呢?花都区文化部门反复考查当地清代碑刻及村中汤氏族谱等资料显示,茶塘清代乡约的前身为“江南会”,清代同治年间明确为“乡约”,辖区为巴江以南,在茶塘村的洪圣古庙旁独立建设,以示非一族一姓之“乡约”。
有关专家认为,“乡约”建于茶塘,一可见茶塘洪圣古庙在地方信仰中的地位,二可见茶塘汤氏家族在地方政治中的统治力量。茶塘清代乡约建筑保存较好,有较完整的记录,为研究清代民间基层组织设置、运行提供了实证。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