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日前省财政厅、省文化厅联合下发《河南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从2017年至2021年,我省每年设立1亿元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奖补资金。
该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对革命老区、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补助,对绩效评价优良的省辖市、县的奖励。奖补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由县级统筹用于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主要包括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设备购置和提供群众文化活动、文艺人才队伍培训、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支出。
按照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2020年前,各个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都要建成达标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目前,全省4.8万个行政村(社区)中,已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有2.6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