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恐龙化石群申报省级地质公园
2013/5/27 15:29: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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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汝阳县国土资源局获悉,在近日举行的河南省省级地质公园评审会上,汝阳县恐龙化石群省级地质公园申报材料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据该局主管副局长周兵团介绍,2005年4月,刘店乡农民建房采石时发现“龙骨”,专家闻讯前来调查,初步认定“龙骨”为恐龙化石。随后,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拨付资金,决定由河南省地质博物馆立项,进行试探性勘察发掘研究。从2006年2月下旬开始,在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汝阳县刘店乡、三屯乡一带大约1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地质调查人员先后发现残存的化石点30余处,并对其中的5处进行了发掘。
今年7月,河南白垩纪恐龙群发掘研究成果新闻发布会召开,经过国内外多位专家共同研究和确认,判定上述地区“汝阳黄河巨龙”、“洛阳中原龙”、巨型蜥脚类、中型蜥脚类、似鸟龙、大型肉食龙类恐龙等6种以上恐龙的存在,为一密集分布的恐龙化石群,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社会影响力。其中的 “汝阳黄河巨龙”属大型蜥脚类恐龙,生活于距今8500万年至1亿年的晚白垩纪早期,复原后体长18米、高6米、宽3米,是目前亚洲地区已知的体腔最大的恐龙;“洛阳中原龙”是我国目前为止唯一发现、有确凿证据的大型结节龙类甲龙,填补了我国恐龙发现的一项空白。
如何保护、利用好这一地区的恐龙化石资源,人们都十分关心,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也极为重视。从今年4月开始,在各方指导帮助下,汝阳县委托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经过5个月全面、科学的调查论证,编制完成了《汝阳县恐龙化石群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并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提交了申报材料。
按照规划,该地质公园位于汝阳县中南部地区,自然条件良好,交通非常便利,行政区划隶属陶营乡、城关镇、小店镇、刘店乡、三屯乡、上店乡、付店镇7个乡镇,面积424平方公里。整个地质公园划分为2大园区,包括5个景区,64个景点。其中的恐龙化石群园区面积259平方公里,北起陶营乡南部,南到玉马湖,西起临木公路,东至汝州市界,包括恐龙化石群景区、凤凰山景区和玉马湖景区;西泰山园区面积166平方公里,北、东以泰山庙花岗岩体为界,西、南与嵩县、鲁山县交界,包括炎黄峰景区和石龙沟景区。
地质公园是一处以恐龙化石群为主,以花岗岩地貌景观、典型地层型剖面为辅,生态和人文相互辉映的综合性地质公园,可为我国与世界研究地球演化、生命起源提供重要的证据,特别是对恐龙化石的研究,可揭示恐龙的生活习性、生存环境及最终绝灭的科学奥秘,不仅有重要的地史学价值、沉积地层和岩石学价值、古生物学价值、新构造运动与地貌学价值、火山学价值等科学价值,同时还具备地质教学、科普宣传、地质旅游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规划论证专家组认为,建立汝阳恐龙化石群省级地质公园是必要的、可行的,对园区内地质遗迹、生态环境以及珍贵历史文化古迹实施“积极保护,合理开发”具有重大意义,将会进一步改善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大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周兵团还介绍,截至目前,该县已先后成立了恐龙化石群地质遗迹保护领导小组、汝阳县恐龙化石群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出台了《汝阳县恐龙化石群省级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保护恐龙化石群地质遗迹,积极创建省级地质公园。在日前结束的河南省省级地质公园评审会上,汝阳县恐龙化石群省级地质公园申报材料在多个申报项目中获得总分第一名,受到评审委员会的充分肯定,被一次性通过,年底前有望获得省级地质公园殊荣。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洛阳晚报 200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