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开展第三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活动
2013/4/1 18:18: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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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国家、省文物局的统一安排,焦作市文化局、文物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在全市掀起了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的高潮。
“文化遗产日”活动是文物宣传的重头戏,也是扩大文化遗产保护影响,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重要措施,年初,国家、省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就将文化遗产日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安排。焦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准备情况汇报,做出重要指示,焦作市政府霍金花副市长在《焦作日报》发表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共享文化保护成果》专题文章,呼吁全社会关爱、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提高文化软实力中的作用,推动良好的文化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形成与发展,为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积极贡献。市文化局局长孔令江就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介绍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焦作市文化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文化遗产日”,制定下发了《焦作市“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自身优势和各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事业的生动局面,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事业惠及人民群众的积极成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
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是“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活动当天,焦作市在东方红广场举行了庆祝全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暨授牌赠书仪式,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宫素清、副市长霍金花、市政协副主席和金贵、市文化局局长孔令江、副局长张瑛、薛海君、彭芳,市文物局局长杨保群等出席仪式。霍金花副市长在讲话中要求,加强焦作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做好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将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文化产业和人文景观旅游的发展,为焦作市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在授牌赠书仪式上,焦作市领导向县市区颁发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牌匾,赠送了《怀川记忆——焦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集成》一书。在东方红广场举办了文化遗产图片大型展览,展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版面120块,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有关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政策咨询,提供免费文物鉴定服务,参观和咨询的观众达5000人。
作为“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重要内容,6月13日,市社科联和市文物局联合召开了焦作市大运河申遗工作专家座谈会,焦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国兴、市文化局局长孔令江、市文物局长杨保群等出席了座谈会,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市委党校等院校20专家参加了会议,李国兴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大运河申遗前期工作,要求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进一步挖掘我市丰厚的文化内涵,扎实做好大运河申遗工作。会议通报了我市大运河申遗工作的情况,与会专家围绕我市大运河遗迹现状、价值以及大运河申遗工作进行了探讨。
6月14日上午,焦作市文物局还在中站区府城街道府城村召开第五届文物保护员表彰大会,焦作市人大副秘书长王新四、市文物局长杨保群等出席,靳忠义等11名省、市级优秀文物保护员和6个文物保护小组受到表彰。
活动期间,修武、沁阳、孟州、中站区等县市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制作展出版面245块,设立咨询台6处,发表领导讲话、各类文章9篇,出动宣传车10辆,深入各乡村开展宣传,扩大了文物遗产保护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观念,促进全社会参与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环境形成和发展。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河南省文物局 2008-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