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女,1963年生,河南省孟州市人,国家一级演员,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戏曲表演学会会员。1981年考入河南省戏曲学校表演专业,1986年7月毕业分配至河南省曲剧团,主工青衣,兼闺门旦,系著名表演艺术家张新芳的得意门生。
刘青从艺二十余年来,刘青塑造了“陈三两”、“秦香莲”、“吴妈”、“秋蝉”等一系列悲剧色彩浓厚的女主人公形象。1988年《陈三两》一折参加了第一届河南艺术节“优秀青年演员组台戏剧演出”,同年主演的《陈三两出家》获河南省第二届戏剧大赛“表演三等奖” 。1994年、2001年两次随团赴台演出,深受宝岛同胞好评,报刊、杂志盛赞其“扮相美,唱腔美,表演美”,为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1993年主演的《陈三两·公堂》获河南省首届曲剧演员电视大赛 “金牌奖”;1996年在《阿Q与孔乙己》中饰“吴妈”获河南省第六届戏剧大赛“表演一等奖”;同年十月,在第三届中国戏曲“金三角”(秦、晋、豫)交流演出中获“优秀配角奖”;1998年主演的《陈三两》入选“中华戏曲精品库”;2002年主演的《婚姻大事》获河南省第九届戏剧大赛“表演一等奖”。2005年荣获第十届“香玉杯”艺术奖;2006年获首届河南曲剧艺术节“河南曲剧十大名旦”奖。是河南曲剧张(新芳)派艺术成就卓越的领军人物,也是我省优秀的青年表演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