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西三十里的冶戍村和坡底村之间,有一口“潘安井”。相传西晋时候,孟县名为河阳。潘安来河阳任县令时,河阳县城就在今天的冶戍村。
潘安很喜欢花卉。他不但动员城乡百姓广栽花卉,遍植桃李,还亲自动手,带头植树种花。他在自己的花园里也栽上一行行桃李。又在园内挖了一口浇花井。每天办完公事,他就到花园里提水浇花。他处理民间斗殴吵架的官司,也与其他官吏不同。他专门制做了十几只尖底大水桶放在大堂上。凡是遇到打架斗殴一类官司,就给原告一只桶,给被告一根扁担,让二人到花园里去抬水浇花。直到二人互相说话为止。然后送给每人一个蜜桃,当作抬水浇花的报偿。等到双方肚子里的怨气消失大半时,他才开始问官司。断案时,他一不向张,二不偏李,公正无私,合情合理。原告和被告无不心服口服。
河阳百姓不忘潘县令的恩德,便把潘安花园旁的一个小村改名为“花园头”。把花园里那口“浇花井”改称“潘安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