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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习俗

2013/9/24 10:02:02 点击数: 【字体:


    家庭结构。清代,济源人多生活在核心家庭或直系家庭中。平均每户4—5人。而联合家庭和家族家庭则限于少数官僚富豪之家。民国初年, 由于人口发展较快,家庭结构变为以直系家庭为主, 其成员由两代或两代以上的夫女王及其子孙组成。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人口大幅度下降,家庭结构除核心家庭外, 多数是由非完整夫妇组成的残缺家庭及独身家庭。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家庭观念的转变,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青年男女一旦结婚,不是年青夫妇要求同父母分居,就是父母主动让他们另立炉灶, 重建家庭。封建时代的联合家庭,家族家庭已不再存在,直系家庭也日趋减少。

    家庭关系。旧社会是“父为子纲”,子女要绝对服从父亲。又由于男尊女卑,女儿无权继承父母遗产, 因而也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新社会,废除了封建制度,逐渐形成了父母与子女在家庭内部平等相处的新风尚。特别是《继承法》颁发后,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均有赡养老人、尊重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还是女儿,均享有对父母财产继承的权力。济源的老年人多由儿子负责赡养,或让父母在几个儿子家轮流吃饭;或由父母自己单独生活,儿子们分担生活费和零花钱、医疗费。无子有女者,多有女儿负责赡养。无子女者, 多由村里照顾或进乡敬老院。旧社会的夫妻关系是主宰被主宰关系。丈夫对妻子有打、骂、休、卖的权利,而妻子则必须听从丈夫的安排。新中国, 实行男女平等,妇女提高了社会地位, 多数家庭男女平等相处,共同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包括女方老人),负担家务。少数家庭丈夫退居次要地位, 由妻子当家做主, 以丈夫为中心的家庭越来越少。旧社会的婆媳关系是统治被统治关系。婆婆在儿媳面前有绝对权威。现在,婆、媳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济源多数家庭为核心家庭,婆媳分居,各吃各饭,相互关系虽较淡薄,但也有发生磨擦。在直系家庭中,婆媳关系尚好;少数婆媳关系不好的家庭,经调解无效,多分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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