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长效管理,为非遗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制定了《鹤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定办法》、《鹤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办法》、《鹤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资金管理办法》等。
二是实施特色宣传,营造非遗保护良好氛围。投资100万元建成了民俗文化博物馆、泥塑原生态文化村、泥塑艺术博物馆,并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开展了全市非遗宣传展示观摩现场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非遗保护项目展演、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讨会等“非遗进基层”活动;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 “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等重要节日,深入宣传非遗保护知识。
三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非遗项目影响力。积极参加各类国家级非遗会展活动,泥塑作品“中原四合院”、陶艺作品“龙腾盛世”分别获得中国民间工艺品博览金奖和银奖,泥塑作品《十二生肖》荣获中国中部文化产业博览会金奖,浚县屯子镇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四是实施品牌带动,实现品牌与产业协同发展。将浚县正月古庙会、泥塑、太平调、石雕、黄河古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品牌包装,形成一批具有大好发展前景的文化产业企业。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3个、省级12个、市级5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个、省级13人、市级 109人;搜集非遗普查线索8201个,1216个项目获得立项,建立了全市非物质文化数据库;拥有艺风石雕有限公司、浚县古风陶艺厂等非遗类文化产业经营实体150余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年产值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