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非遗保护单位重新认定工作
2013/10/25 10:59: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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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对全市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单位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对无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对非遗项目履行保护职责的13个项目保护单位申报进行了更改。
根据文化部规定,自2013年起,保护单位不是独立法人单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暂停中央资金申报。日前,省文化厅正在对我市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重新认定。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局非遗科 201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