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河南省开封市举行“大宋开封府清明颁布新火大典”,向人们展示宋代的清明习俗。 据史料记载,“颁新火”起源于春秋时期,距今已有2600多年的历史。在北宋时,“颁新火”成为从皇家、官府到社会各界都普遍盛行的一个重要习俗,每年在清明节期间举行。在仪式上,要熄灭旧火,重新钻木取火,将火种发给百姓,取除旧布新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