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1062),字希仁,生于宋朝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东县解集乡包村。天圣年间进士,历任大理监事、建昌知县、转和州税监、天长知县、端州知州,迁殿中丞,监察御史。后任于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1061年任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杜绝吏奸,不畏权贵。
其父包令仪是进士,任七品虞部员外。1027年,包拯29岁考中进士,初授大理监事、建昌知县。由于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包公便弃官在家奉养双亲。数年后父母相继去世,他把父母葬于城东,在墓旁守孝三年,居家长达十年之久。
1037年,包拯39岁重登仕途,出任扬州天长知县。次后又到端州(今广东肇庆市)知郡事,后任监察御史、直学士、枢密副使等职,于1062年在开封病逝,终年64岁,死谥孝肃。遗著有《包孝肃奏议》。他在端州任职期间,功昭百代,政迹赫然,挖井取水、筑堤防洪、开荒耕作、发展农业、储粮防饥等等,至今为后人所敬仰。现今肇庆市还遗有包公、包公井、七星岩题字等等古迹,可寻包公当年风采。而“包公掷砚化砚州”等等故事更是为人所称道,世代相传。
他在38岁时写过一首诗,此时正在守孝期间,未登仕途。“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燕雀喜,草尽兔狐愁;古牒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从这首充满人生哲理的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包公有“不坠青云之志”。而“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此是包公为官准则,做人要正直,为官要清廉。“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欲成国家栋梁,为国为民建功立业,须经历万千磨难,顶天立地,何惧狂风骤雨,狂魔乱舞?粗良之钢,绝不能作钓鱼之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此是包公从政目标,致四海升平,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仓库充盈,鼠雀欢喜;除尽杂草,开荒种植,令狐兔处藏身而发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他时刻警戒自己要遵从圣贤训诫,清廉正直,为国为民竭力,勿使自己遗臭万年,让后人唾骂羞辱。
他在家训中如此告诫后世子孙: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者,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大茔”便是指祖宗墓地,即现在的包公墓。如此苦心,无非要使墓土成为一片净土,使千秋万世子孙皆清廉为民,不负祖训民望,上无愧于苍天,下仰然于良心。果然,后来的包绶、包永年生前均为官清正,死后葬仪简朴,不愧为包公子孙。
包公为官清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拯万民于水火之中,实乃一大善人。不单英明决断,处理冤屈,替百姓申不平,而且不畏权贵,极力主张“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忧国忧民,主张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素有才能,公正廉明之人”。在经济方面,他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在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主张民富国强,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不单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律专家,也是当时影响最大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之一。当然的,世人皆对他奉若神明。
明间传说包公乃天上文曲星下凡,所以手下猛将如云,辅助大业。“日判阳间不平事,夜审地狱冤屈案”。文有公孙策,武有展昭。兼有张龙、赵虎、王朝、马汉等于公堂前侍奉在侧。公孙策,清于观人之术,医卜星相、奇门数术,无一不通,且才思敏捷;展昭,本为游侠,称“南侠”,武艺超群,行侠丈义。后追随包公,受皇帝赠“御猫”,御前四品带刀侍卫。
包公在众人扶持下主持正义,屡破奇案要案,为律法一片“青天”。
包公祠
位于合肥市城东南的包河公园香花墩。包河风景区面积30.5公顷,明嘉靖乙亥年(1539年)间,在包公幼年读书的河心香花墩上修建了包孝肃公祠。正殿端坐着高大的包公塑像,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侍立两旁,并置有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两边厢房陈列着包公墓出土文物,包括《家训》及包氏家谱等展品。祠东六角亭有一口井,传说贪官污吏喝了井水便会头疼难忍,故用来区别清廉贪官,名“廉泉”。
包河东南的松柏丛中是包公其夫人、子孙的墓园。河东大岛为浮庄,亭台楼阁,水榭长廊,石峰拱桥,雕梁画栋,古色古香。包河风景区庄严肃穆,环境清幽;湖面水平如镜,粼光闪闪,偶起涟漪,层层荡漾。各种奇花异草争妍斗艳,两岸杨柳依依,婆娑展姿,随风飘荡间,宛如万千少女摇臂起舞…鬼斧神工的假山怪石嶙峋陡峭,小桥流水潺潺涓涓,水榭回廊曲折深远。身处园中,梅花山、牡丹园、杜鹃园、藏幽园、独秀峰等一一游来,曲径探幽,鸟语花香,不经意间,心旷神怡,如入仙境,令人流连忘返。
文学、史籍两包公(一)
包拯,千百年来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都是清官的代表、正义的化身。在小说中,在野史里,在舞台上,包公不畏权贵,为民请命,甚至敢于拂逆“与皇帝抗争。他的三口钢铡,认事不认人,即使是王公大臣、皇亲国戚,如果触犯了国法,他也要开铡问斩。他明察秋毫,明镜高悬,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的审理下,都会原形毕露,难逃法网。人们在崇拜、歌颂包公的同时,不能不问:历史上的包公真是这样的吗?其实,历史家不能不钦佩野史、小说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独特的创造力,但也不能不指出,野史、小说、戏曲中的包公是一个被大大加工真包公,但两个包公形象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传说中的包公最辉煌的功绩是审出了发生在宫中的一件大案——狸猫换太子案,替仁宗皇帝找回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三侠五义》中用了好几个回目大肆渲染了这件事。
那是宋真宗第一个皇后死后的事情。当时,刘妃和李妃都怀了孕。很显然,谁生了儿子,谁就有可能立为正宫。刘妃久怀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了儿子被立为皇后,于是与宫中总管都堂郭槐定计,在接生婆尤氏的配合下,乘李妃分娩时由于血晕而人事不知之机,将一狸猫剥去皮毛,血淋淋,光油油地换走了刚出世的太子。刘妃命宫女寇珠勒死太子,寇珠于心不忍,暗中将太子交付宦官陈林。陈林将太子装在提盒中送至南清宫抚养。再说真宗看到被剥了皮的狸猫,以为李妃产下了一个妖物,乃将其贬入冷宫。不久,刘妃临产,生了个儿子,被立为太子,刘妃也被册立为皇后。谁知六年后,刘后之子病夭。当刘后行知李妃生的儿子并未死时,乃将他收来抚养,并让他补了太子之缺。一日,太子在寒宫与生母李妃见了面,母子天性,两人都面带泪痕。刘后得知后,拷问寇珠,寇珠触阶而死。因此,刘后在真宗面前进谗言,真宗下旨将李妃赐死。小太监余忠情愿替李妃殉难,放出李妃。另一太监秦凤将李妃接出,送往陈州,秦凤也自焚而死。李妃在陈州无法生活,只落得住破窑、靠乞食为生。幸亏包拯在陈州放粮,得知真情,与李妃假认作母子,将李妃带回开封。此时,真宗早已死去,李妃的儿子已经做了皇帝,史称宋仁宗。包拯又趁进宫向仁宗狄皇后贺寿之机,将李妃带进宫中,李妃才得以与自己的亲生儿子仁宗见面,并道出了真相。
后来,包公又设计让陈林供出真相。已做了太后的刘氏知道阴谋败露,惊厥而死。 由于包拯在这一案中立了大功,被仁宗任为首相。整个故事生动曲折,有头有尾,于是有人把它编成戏剧,搬上舞台,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
之所以出现狸猫换太子这个故事,就是因为历史上仁宗确有认母一事。据历史记载,宋仁宗既非皇后所生,也非皇妃之子,而是侍奉真宗刘德妃的宫女李氏所生。仁宗生下后,刘德妃将其收为己子,亲加抚养,后来在年幼时即继了皇位。这样,刘德妃就成了皇太后。由于仁宗年幼不能理政,乃由刘太后垂帘听政。仁宗并不知道自己生母是李氏,朝中大臣畏惧太后之威也不敢说。但刘太后仁慈厚道,当仁宗生母李氏病重时,刘太后将其由宫女晋升为宸妃。后来李氏病故,刘太后还以皇后之礼给予厚葬,这对一位宫女出身的人来说,也是备极哀荣了。过了若干年,刘太后逝世后,仁宗左右有人奏明仁宗:“陛下乃李宸妃所生,宸妃死于非命。”言下之意,宸妃乃刘后所害。究竟如何,仁宗自然要查清。好在宸妃灵柩尚在,于是仁宗亲看开启宸妃之棺察视。宸妃遗体由于有水银保护,故其肤色就像活人一般,并非被人害死模样。再看她的冠服,确如皇后。这就证明当初宸妃确实因病而死,刘太后也确实将宸妃按皇后礼安葬。仁宗看到这一切,感慨地说道:“人言哪能相信啊!”由此可知,刘妃、李妃确有其人,但其事绝非传说的那样。
而且,“仁宗认母”这一事件整个过程,也与包拯毫无关系。这件事发生在仁宗亲政之前,也就是仁宗明延元年(公元1032年)以前,而此时包拯还是一个布衣百姓。直到仁宗景四年(公元1037年),29岁的包拯才考中进士,本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任职,由于包拯为孝敬年事已高的双亲,请求回到家乡附近任职,于是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由于还不在父母身边,包拯又辞职回家,孝养双亲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才在亲友劝告下,离家去天长县(今属安徽)任职,而这时他已经40岁,步入中年了。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有去过京城,哪能帮助仁宗寻找生母呢!
包拯陈州放粮,怒铡当朝太师庞吉之子庞昱,这也是包拯传说中十分精彩的一段。传说那一年,陈州(今属河南)闹灾荒,朝廷派太师庞吉之子庞昱前往陈州放赈。谁知庞昱到了陈州以后,并不放赈救民,反而在那里大造花园,掠夺民间女子,有不少人被逼致死。包拯知道后,毅然上奏仁宗,揭发此事。仁宗加封包拯为龙图阁大学士,仍兼开封府事务,前往陈州稽查放赈之事,并统理民情。仁宗还赐御札三道,包拯将札改国铡,制成御赐铡刀三口。包拯到了陈州,查清了庞昱种种不法行为,乃用铡刀将他铡成两段,为民除了大害。
这段传说虽有一点事实根据,但却添进了不少虚构的内容。那是包拯任监察御史时出现的一件事:转运使王逵上疏向皇帝告状,说陈州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而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任中师是个廉洁奉公的清官,而王逵倒是贪婪卑鄙的小人,如今小人告清官,真把人弄糊涂了。
仁宗认为,此事必须调查。但由于王逵在陈州有权有势,很多人都不敢介入此事。而包拯为了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掌握了大量证据。原来,肆意搜刮农民,引起农民不满的正是王逵。包拯回到京城,向皇帝报告了这一情况,并请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的钱粮退还给老百姓。整个事件中并没有刀铡庞昱之事。
传说总是与事实有很大距离,甚至将忠奸也颠倒了。例如,传说中的太师庞吉,实是从朝臣庞籍深化而来。可是庞籍既非太师,更非奸臣,倒是刚直果断的直臣。而《狸猫换太子》中的忠臣陈林,就是历史上的程琳,他却是个奸佞之徒。从一件事就可看出他与庞籍完全不同。据史载,刘太后在垂帘听政时,三司使程琳为了向刘太后拍马献媚,竟向太后呈献武后临朝图,希望太后像唐朝武则天那样正式称帝。幸亏刘太后比校清醒,愤然将图掷于地上,并说:“吾不作此负祖宗事。”而殿中侍御史庞籍却义为仁宗早已成人,理该亲理朝政,不应再使女后称制,故毅然上书,请下阁门、取垂帘议制尽焚之。由此可见,庞籍和程琳二人,忠奸完全不同。庞籍后来做过宰相,曾以太子太保致仕。他只有一个儿子庞元英,而无庞昱,更不是被包拯刀铡而死。
文学、史籍两包公(二)
传说中的包公简直是个神,任何复杂的案件,经过他的审理,总能水落石出。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的逼问下,总是原形毕露。他明察秋毫,摘奸发覆,洗冤雪枉,因而赢得“包青天”的称号。一部洋洋洒洒、50余万言的《包公案》讲述了包公许多精彩的断狱故事。其实,这些断案故事绝大多数都是后人虚构添加的。
确实见于历史记载的、有关包拯的断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长县任知县时遇到的一件事: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如果让那个农民把牛杀了,就触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会进一步告发。所以包拯叫那农民回家把牛杀了,借以引诱割牛舌者前来告状。此计果然很灵。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机智。
包拯在历史上当然不至于只断过这上个案件,可惜其他的案例在史书上没有留下记载。包拯是人不是神,他不是时时事事都能做到“明察秋毫”的。他也不过失误,有过被人愚弄的事情。历史上倒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在他任开封府知府时,有个人犯了法,按法律规定,应当杖脊。于是犯人贿赂了包拯身边的小吏。小吏深知包拯的性格,乃对那个罪犯说:“明天你见到包大人,他必定先交给我审问,你别的话不要说,只管喊冤自辩,我自有办法。”第二天,罪犯来见包拯,包拯果然吩咐上小吏审问。罪犯按照小吏的提示,只是喊冤,自辨不已。这个小吏故意装出盛气凌人的样子,大声呵车斥道:“少废话,给我老老实实地受杖!”包拯生平最恨以强凌弱,如今看到小吏这样狐假虎威,不禁大怒,当场将小吏打了17杖,而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其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却中了小吏之计,为他所卖了。
传说中的包拯家世清贫,命运偃蹇,生下来就是个“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儿,被父母遗弃。幸蒙兄嫂怜爱,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悔他一举成名。这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时代,深受父母恩爱和教养。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所以史书上说他“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正因为他孝顺父母,故在他29岁中进士后,竟辞官归里,颐养双亲,以终天年。直到先后给父母送终,并且守制满期后,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长县知县,后又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端砚,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由于过粗官吏大量贪污,每年进贡端砚数不断增加,人民不堪负担。包拯上任后,下令只按规定数进贡,任何官员不得加码、贪污,一扫往日贪风,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包拯自己后来在离任时,连一方端砚也没有带走。
包拯的廉洁无私、受到人们的赞赏。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包拯被调往京城任监察御史,这虽没有多大实权,但包拯能够尽职尽责,对宋朝的内政外交提出许多批评和建议。三年后,包拯调任三司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掌管全国户口和税务。他曾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后来的省)的财政、监察事务,工作干得很出色,故两年后又升为户部副使。
皇祜二年(公元1050年),包拯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无权。包拯又称包待制,就是由此而来。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这倒是很重要的职务,可以指出朝政的种种弊病。在此任上,他曾多次抨击不法的权臣,而且对时政提出种种批评和建议。然而包拯在此任上并未干多久。两年后,包拯被改命为龙图阁学士,龙图阁是皇家“图书档案馆”,这也是包龙图这一称号的由来。龙图阁学士是个虚衔,包拯带着这个虚衔又先后在河北、庐州、池州、江宁等地任地方官,十几年后他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在开封府任上,他只干了三年,就升为权三司使之职。第二年又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传说中说包拯是宰相,甚至是首相,人们呼之为“包相爷”,恐怕就是据此夸张而来,其实包拯从未任过宰相。
不过,此时包拯已是年过六旬的垂垂老翁了,两年后,包拯就病死在开封。弥留之际,仁宗还亲临包拯府第看望。包拯死后,宋朝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谥号“孝肃”。所以人们也称包公为“包孝肃”。
包拯无论在什么任上,也确实能做到不畏权势。他最受到百姓爱戴,还是在开封府任上。因为在此任上,他经常直接处理百姓中的事情。据历史记载,他在任开封府知府期间,有两件事比较突出:
一是简化了民众告状的手续。当时尽管朝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一个平民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繁多,机时且根本见不到长官的面,这就为那些奸吏豪强舞弊创造了条件。包拯到开封府上任后,作出新规定:大开官衙正门,凡是告状之人,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当面陈述案情,任何人不得刁难。这一改革,深受百姓欢迎。
二是疏通惠民河。开封城内有一条惠民河,河两岸既有平民百姓的住宅,也有达官贵人的府第。一年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包拯经过调查,发现河水泛滥,在于河流淤塞不通。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一些达官贵人在河上筑堤修坝,将坝内之水据为己有,种花养鱼,并和自己的住宅连成一片,建成水上花园。要疏通河流,必须拆毁堤坝,冲走水上花园。包拯不顾达官贵人们的反对,毅然下令将所有堤坝和花园拆毁。虽然后来权贵们告到仁宗那儿,由于包拯做得完全正确,仁宗也只得缄口不言。
正因为包拯敢于为民作主,不畏权贵,所以京城流传一句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说,尽管百姓打不通关节也不要紧,因为有包拯为我们做主。
但是,包拯毕竟权力有限,并非像传说中的那样法力无边,凭着皇帝赐给的三口“钢铡”,可以“先斩后奏”。因为当时宋朝法律规定,该判流刑和死刑的罪犯,地方上是无权判决的,必须上报中央审批,经皇帝钦定后才能实行,任何人包括包拯在内都没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包拯也从来没有所谓权威无边的三口“钢铡”。而且宋朝的死刑执行方式也只有斩、绞二种,尽管后来出现过“凌迟”(即千刀万剐),但也是极个别的特例罢了。
历史上的真包拯确实大公无私,做了官以后对家里人的要求也很严。他曾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已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谁要是做官犯了贪赃,死后不得葬进包家祖坟。所以包拯一直被人们视为心中的清官偶像也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