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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逵夫是在26日举行的甘肃省第二届简牍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出这一观点的。
牛郎织女传说是中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相传织女是神的女儿,她与牛郎结为夫妇后,因父母反对,两人被迫天各一方,每年只能见一次。他们相会的日子是农历七月初七,这一天被称为是中国的情人节。
牵牛与织女原指两个星星名称,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诗经·小雅·大东》,这一点在学术界没有歧义。但是,牛郎即牵牛,与织女何时结为“夫妇”,进而演变为一段流传千年的爱情悲剧,却众说纷纭。
赵逵夫说,当前主流观点是汉朝及以后。代表性观点是1955年范宁在《文学遗产增刊》第一辑中提出的“牛郎织女故事的产生可能在西汉,但完成却在汉末魏晋之间”。新编《辞源》一书中的“织女”条,也是采用这一说法。
而赵逵夫的观点认为这一神话早在战国时代就已形成。他的依据是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简。在秦简《日书》中,有两支明确提到牵牛娶织女之事。
赵逵夫认为,文字实际上反映了秦代以前民间关于牵牛、织女传说的认识。“他们的婚姻在此前民间流传中确是一个悲剧,而且广为流传,因此才写入《日书》。”他说。“牵牛娶织女,织女被迫离开牵牛,包含了爱情和悲剧两大因素。”
赵逵夫说,由此可见,战国时期有关牵牛织女的传说同后代流传的在情节要素上基本一致,而且后代传说中有些细节也是在早期传说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原标题:“牛郎织女”传说可能形成在战国时期)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