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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恐龙之乡:河南汝阳恐龙“争议”何时能解

2013/2/20 12:23:35 点击数: 【字体:

中国恐龙之乡:河南汝阳恐龙“争议”何时能解
村民请记者品尝感受恐龙化石

中国恐龙之乡:河南汝阳恐龙“争议”何时能解
当地村民新发现的恐龙化石

中国恐龙之乡:河南汝阳恐龙“争议”何时能解
村民希望恐龙博物馆设在当地

    大河报报道:2006年3月,洛阳市汝阳县刘店乡刘富沟村发现了一具新属种恐龙骨骼化石,这是中国首次发现的相对完整的恐龙骨骼化石,一夜之间,山村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然而一年来,因种种原因,刘富沟的村民们扣留下了新发现恐龙化石六块中的两块,有着大量恐龙化石群的刘富沟古生物化石群科考被迫搁浅,省地质博物馆关于“汝阳龙”的科研成果公布被推迟一年,科考的延迟也使恐龙保护区的申报被迫延迟……
    □记者李阳李一川实习生赵敬轩文记者陈晓东图
    警车被扣无人认领?
    前天下午,刘富沟村村民赵建遂向本报反映,六天前,一群人开着警车,未出示任何手续就到村民家中搜查村民保存的两块化石,被他们阻拦。
    去年,汝阳县刘店乡刘富沟村后洼南阴坡发现的“大龙”,被确认为我国黄淮流域首次发现的恐龙化石,极具科考价值,而 且此处发掘地为恐龙群体聚居地,具有极强的挖掘价值。然而,在出土化石的保留权问题上,发现者、挖掘者和管辖者三方发生了意见分歧。一年多来,此处挖掘出 的6块“大龙”化石被分别保留在省地质博物馆和发掘地村民手中。
    昨天上午,记者赶至刘富沟村。在村头,一辆未悬挂牌照的警车和一辆车牌号为豫CF2039的面包车被两辆拖拉机“前后夹击”挡在村口。“村里人已轮流看守六天了。”村民马保见指着柴火垛上晾晒的被褥说,六天来,他们向110等反映,但仍无人来领车。
    村民李占伟说,3月31日下午4时许,有20多人乘车到村里讨要两块恐龙化石,分头逐户搜查。“当时对方不出示任何手续,我们就未将化石给他们。由于对方说话方式欠妥,无牌警车上的人声称不交出化石就捆人,就被村民拦在这了。”
    记者采访得知,被村民扣留的车是刘店乡政府和乡派出所的,当时乡政府派人劝说村民归还私藏化石,结果车辆被扣。
    村民藏起恐龙化石  
    在村民马牛旦的指引下,记者顺着村庄向南走。“你看坡上绿油油的麦地,现在也发现了恐龙化石。可现在发掘恐龙化石存在争议,此处的挖掘工作已经停止。”
    在一处山坡上,记者看到有一处简易棚,上写“就地研究当地开发中央政策原地保护”的对联。
    “屋里就是当时挖掘出恐龙的现场,我们就在此搭建了棚子以对化石进行保护。当时‘大龙’就是在靠着石壁的地方挖掘出来的,你看,现在还有痕迹。”村民马牛旦介绍说,当时“大龙”被省地质博物馆专家挖掘后,用石膏包裹后准备运走,但有两块被村民“留了下来”。
    记者在两户村民家中见到了被村民藏起来的两块“大龙”化石。被保存的两块化石一块大、一块小,上面敷有白色的石膏。 村民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新近挖出的恐龙化石宝贝。这些已经碎裂的化石拼凑起来,很像恐龙的尾部,石头里有骨骼似的纹理。村民请记者试着用舌头舔一下,感觉 像是被牢牢地粘附在上边。
    马牛旦讲述了关于恐龙化石的分歧:当初挖掘者挖掘时并未通知当地县乡政府,县乡领导就发动村民将剩余的两块化石“暂 留了下来”。当时,县乡等领导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保留“恐龙”,要求就地开发保护挖掘的恐龙化石。可去年3月份,乡里态度突然转变,要求村民交出保存的 化石并称要将化石拉到省里去研究。
    “我们希望能在原地进行恐龙的挖掘开发,为保护化石不让文物贩子偷走,村里的100多口人专门成立了恐龙保护小组,部分村民的庄稼都顾不上种了。”马牛旦说,一年多来,他们学习有关地质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在此成立恐龙化石群保护区。
    科研成果公布推迟一年
    “刘富沟村附近为恐龙群化石聚集地,具有非常强的科考价值。虽然目前已经发掘出部分化石,但仍有很多化石尚待挖掘。 如果发掘顺利,2006年就应该公布成果了,但由于刘富沟村民迟迟不上交藏起来的化石,科研成果迟至今天仍无法公布。”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博物馆馆长张兴辽 说。
    张兴辽介绍说,去年4月,在该村的发掘工作已全面停止。刘富沟自然村发掘出的恐龙化石一共有6件,目前地质博物馆运走了4件,因为对恐龙种群的鉴定,骨架缺少任何一块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科研成果一直迟迟无法推出。
    “目前我们的发掘工作仍在继续。”张兴辽说,挖掘工作在首先发现恐龙化石的刘富沟自然村停止后,发掘队伍在汝阳和栾川等地也发现了大量的恐龙化石,发掘仍在继续。但由于刘富沟自然村发现的恐龙化石价值很大,他们一直通过当地政府做工作说服村民交出剩余的两块化石。
    乡政府多次协调无果 
    “村民想发展家乡的经济,这个意愿是美好的,但方法欠妥。”在谈到沙坪村刘富沟挖掘恐龙化石出现的矛盾时,刘店乡党办主任杜景长说。
    杜景长说,了解到恐龙化石挖掘的重要性后,乡政府对恐龙化石的挖掘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支持。一年来,乡政府已多次与村民协调,但刘富沟的村民始终不同意归还化石,也不同意继续发掘。
    对于村民强硬的态度,杜景长也很无奈,他说,汝阳县政府、刘店乡政府等有关部门,曾多次前往该村对村民进行思想教 育,但仍然无法从村中找到化石。“现在刘富沟村的恐龙科考挖掘已经停工近1年了,为尽快使挖掘工作继续,我们多次挨家挨户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可仍无法 要回这两块化石。目前刘店乡仍在想办法解决此事。“
    “恐龙”争议何时能解?  
    村民们为何在化石的去留问题上僵持不下呢?
    “要是把恐龙化石都拉走了,那俺这里的人咋办,啥都不剩了,还有人理俺吗?”刘富沟村许多村民说,他们渴望像西峡人一样,因“恐龙”而受益,渴望家乡建起恐龙化石公园。但恐龙化石如果都拉走了,还怎么建公园?
    根据汝阳县国土资源部门等去年9月份协商结果,关于《汝阳县刘店一带恐龙勘查发掘工作协商纪要》第四点称:“对已经发掘出、登记入库的化石,如果将来地方需要,省地质博物馆将全部复制交给地方。”
    “省国土资源厅有省地质博物馆,化石拉走了,还能运回来吗?给我们复制的恐龙化石,那还有什么价值?现在辽宁、新疆等地挖掘出恐龙,都是进行原地开发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难道我们这里的恐龙就不能原地开发吗?”村民们说。
    “国土资源部门拥有对化石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张兴辽说,根据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土资源 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针对刘富沟挖掘出现的化石归 属问题,省政府2006年专门进行了法律的界定。
    “村民的做法看起来似乎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是影响了家乡的发展。”张兴辽说,目前我国只有化石蕴含量和科学研 究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够获得相应级别的保护区资格。而想要成立相应的保护区,就需要推出一定的科学研究成果,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肯定。而两块恐龙化石 被村民违法扣留,是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部门迟迟无法推出科研成果的关键。
    “如果政府部门来拿化石的时候,能够出示相关的文件,我们可以让拿;但如果平白要走,我们不答应。”记者采访离开时,村民们表态说。这,或许可以看作对政府有关部门屡次协调的一种妥协。
    【原标题】汝阳“恐龙”深陷“争夺战”

    来源:大河报          作者:李阳 李一川           2007-4-6
责任编辑: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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