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相争“杜康” 究竟谁能为杜康解忧?(9)
2013/2/20 9:26: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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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商标构成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伊川杜康法律顾问 :因为他跟我们使用的话都是用在白酒这个产品上,在这个同一商品上的话使用这个商标,特别应该注意的是不是近似这个问题。
汝阳杜康 常务欣:只要消费者区别开来,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厂家相互不恶意攻击,不进行误导消费者,任何一家都不可能对另一家构成威胁。
由于伊川杜康一再提出异议,汝阳杜康的商标注册申请一直没能得到批准。时间转眼就倒了2002年,这一年,国内白酒市场风云突变,河南省内的很多白酒企业纷纷破产、改制,在这期间,作为商标持有者的伊川杜康也未能幸免。2002年8月,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
伊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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